琅牧不是没有思想的畜生,相反,她的思维比很多人都敏捷,直觉也准确地多。

不然她也不会仅凭她单薄的力量就成为狼王。

给她肉吃的那个女人不像是好人,这是她的感觉,她能从那女人眼里看到不善的亮光,算不上杀气,但总让她感觉此人感觉不怀好意。

但她也终究是没有经验阅历来分析她的直觉。

肖可书对琅牧的照顾实在是挑不出毛病,可谓是尽心尽力,但是琅牧总是警惕地看着她。现在琅牧也不怎么呲牙了,但是脸上的警惕之色还是能够轻易看出。

奶妈只当是她认生,没有当回事,反而是对这个刚调来照顾小姐的“丫鬟”一百个满意。

这一日,肖可书一边洗着琅牧的衣服,一边不经意般问道:“怎么大人一直不来看小姐呢?”

奶妈将她洗过的衣服拧干,晾在杆子上摊平,答道:“大人事务繁忙,又出门去啦,这次出去还不知道过多久才能回来呢。”

“做茶商果然很累啊……”肖可书甩甩手上的水,感叹道,“大人早已行过‘及冠’之礼三年了吧?怎也不见娶妻纳妾?”

“大人的事是我们这样的下人能掺和的吗?”奶妈瞪她一眼,“你这个小丫头片子可千万别打大人的主意。”

“怎么会呢?”肖可书笑弯了眼,看上去倒是有几分俏皮,“给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呐。”

两人正说笑着,却见琅牧从屋里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仍是光着一双脚,她直到现在都没养成穿鞋的习惯。

奶妈忙上前拦着她,“小姐,这屋外地可凉,您还是回屋暖和吧。”

琅牧看她一眼,也不知听懂没有,就越过了她,径自走到肖可书面前,一脚踩进了洗衣盆里,溅了她一身的水。

额前的发丝被水打湿垂在她眼前,倒也看不到她此时的神情。只是过了片刻,肖可书脸上便堆起笑来,“小姐,冬天水凉,怎么敢把脚伸进来?过些年岁会肚子痛的,赶紧回屋里那汤婆子捂捂。”

琅牧歪了歪头,顺从地抬脚,然后又重重地踩下去,水花四溅。奶妈忙上前来拦着她,“祖宗喂,可不敢这么造作,坏了身子就真的划不来了。”

就算只听了个一知半解,琅牧也明白了这样做是对自己没有好处的。默默地把脚撤出水盆,但仍是直勾勾地盯着肖可书,奶妈拉着她的手让她回屋,她也是一直都回头看着肖可书。

期间肖可书一直是讨好般地笑着,看不出任何破绽。

说到底琅牧还是不够明白人心,她无法理解,为什么这样挑衅,那人还是不生气。

在她之前生存的森林,若是有动物敢在狼王喝水时溅起水花,定是会被群狼分食的,绝对的非死即伤。

人类还真是复杂。琅牧默默地想着,不禁有点想念自己那些毛茸茸的朋友们。以往的每个冬天,她都可以依偎在它们之间,暖和地很,而现在,估计是回不去了。

若不是青宸一众杀光了她的狼群……琅牧紧咬着牙齿,“咯咯”作响。

但她又能如何?她打不过青宸,这一点她有所觉悟,在面对青宸的时候,她除了装乖卖傻,如果敢有任何不轨的行为,怕是会被立刻抹杀。

想着,琅牧愣住了,现在这种情况,青宸对于她,不正像是狼王对于狼众的绝对权威么?难道,真的要对那个屠了自己一族的人俯首称臣?她实在不甘……

这边琅牧正纠结着,那边怡魂却是万分着急。

每当分析出什么条例,青宸就会第一时间飞鸽传书给她。由此,她也知道了葬月鼎大概就是在九屏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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