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德拉科在宿舍岔道那边分开后,阿尔忒弥斯就回了寝室。 “哟。”阿天略微偏了一下头,跟她打了个招呼。 他的左臂上停着一只金雕,这只左脚套着脚环的猛禽异常乖顺地低着小脑袋,去啄他掌心放置的果仁。 动物和动物之间,相处起来似乎总是比人类和动物要来的容易。 阿尔忒弥斯记得自己去买福克斯二世的时候,就被那只浑身白毛的小家伙啄了一口,虽然没有出血,但回去以后还是被阿天批评教育了,说她要买猫头鹰也可以去伯爵的宠物店,那边宠物品种齐全而且买的时候一定不会出现这种状况。 她对此的反应是一脸诚恳地受教,内心呵呵哒。 伯爵那边卖宠物的时候的确全都好好的,买回家以后可就不一定了。 不过,那些买宠物回去以后遭遇恶难的人,她也一样同情不起来就是了。 毕竟伯爵每次都有反复提醒注意事项,自己不遵守、有了不好的后果,也没有理由去怪其他人。 阿尔忒弥斯走过去取下了金雕脚上绑着的信筒,将印有蓝色鸢尾花纹的米黄色信纸摊开。 纸上只有寥寥的两行字,大概是出于内容和来处的保密性,连落款都没有,不过看到这种流畅美丽得过分的花体字,用猜的也能知道是谁。 联想起卢修斯平常的说话习惯,阿尔忒弥斯觉得,对方把自己原本能说一长串的话缩成这么点也是不容易。 她顺着折痕合起了信纸。 密室的事件到此已经可以算是收尾了,虽说……谜团并没有彻底解开。 阿尔忒弥斯走到床边坐下来,看了一眼窗台边正在喂食喂得起劲的狐妖,抽出了魔杖,一灰一蓝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目光中并不存在刻意,却又的的确确流转于杖身之上。 她信任阿天,所以对方不说她就不会再问。但这并不代表谜题就此被遗忘,要知道,知晓秘密的可不止阿天一个,而且那一位还没有坚决隐瞒真相的意思。如果里德尔情绪过分激动,或怒或喜,主动说出来了呢? 那就…… 不能算作她追问了吧? 夏日的学期很快结束了,阿尔忒弥斯一鼓作气地写完了教授布置的作业,把剩下的时间空出来去旅游。 对于一个从小生长在各国的维派库拉来说,长期停留在一个国家是很难接受的事情,就像一个从出生开始就轮换着用各式各样的沐浴液洗澡的人,让他一直用同一款简直是天方夜谭。 历代的维派库拉不同于巫师界就麻瓜血统方面分立的“纯血主义者”和“和平共处保护者”这两大派系、始终占据中立位置也不乏有一点与此相关的原因——麻瓜的发明方便了他们出行。 诚然,高级的魔法幻影移形可以做到长距离移动,随便一个从魔法学校毕业的巫师都可以大致地掌握几成,天赋好魔力值高的甚至还可以一下子从英国移动到德国。 但是,不能忽略的是,巫师的力量源于魔力,而高阶魔法,尤其是幻影移形这种高危并且长距离移动本体的魔法,其对魔力的消耗绝对不是用上一百个漂浮咒可以与之相较的程度。 如果任何一个毕业了的巫师都能轻易地使用幻影移形,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而无需付出代价,那么那些用于逃命的门钥匙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和市场? 市场的不断发展来源于需求的不断膨胀,一样东西之所以可以存在、出现,并不是因为它自己本身有多么重要,而是因为购买者的欲望和需要,研制它的材料再贵再稀有,没有人想要也只能自己呆在角落里腐坏而已。 无论这需要是出于观赏还是利用,那都是它存在的必要性,一旦失去,就没有继续留存的价值。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物品并不仅仅是物品,它所反映的是需求者在这方面的缺失。 因为没有见过、没有拥有过那么漂亮的艺术品,所以想要买回去收藏起来,据为己有;因为做不到轻而易举地让自己在危险的情况下、在有魔法拦截的时候从所处位置移动到目的地,所以有人发明了门钥匙。 在这一点上,巫师和麻瓜全都一样。只不过前者有魔法辅助,后者则是拼命去研究所谓的科学技术。 过量的魔力消耗和区区的几十英镑,换了任意一个维派库拉都不会选择前者,而对于给自己提供了方便的这些人,他们当然会用更加客观一点的态度去对待。 但是欢快地去订好到爱尔兰玩的机票后,阿尔忒弥斯按着鼠标,突然间就想到了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 “糟、糟糕,我礼物还没做……” 阿天卧在她先前用一截树枝变出的摇椅上,九条尾巴贴着扶手上下甩动,“什么?” “我答应下次去就给Xanxus带的礼物。” “那就做呗。” “可是我不会啊……” “……”阿天的一张狐狸脸上瞬时出现了形似人类的木然表情。 “那你答应个什么劲?” “我不是觉得找些资料研究研究就能做成了么,谁知道一直拖到了现在……” 而且还差点忘了…… “魔法里的变形术不是可以把某样物品变成自己想要的东西吗?” “是可以这样没错,但变形出来的东西拿去当礼物不是很没诚意吗?” “诚意?”阿天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前爪搭上了摇椅的扶手,阿尔忒弥斯见到他摇摇晃晃地往上面趴的样子,真怕他一个不留神从椅子上掉下来,一个大步上前把他抱了起来。 “你别随便就趴到摇椅扶手上啊!这东西晃来晃去的摔下来怎么办?” “不会有事的。”狐妖身后的狐尾随着他的话摆了摆,好像在告诉阿尔忒弥斯万一有什么问题尾巴会帮忙缠住椅子不让他掉下来一样。 “说起来,我还没问,那个Xanxus是谁?没听说过。很熟吗?” “咦?我没提过吗?” 阿天斜睨了她一眼,“完全没有。” “呃……”阿尔忒弥斯偏过头干咳了一声,“去年暑假你去伯爵店里玩的时候,我不是跟德拉科他们几个一起出去旅游了嘛,顺道去意大利看了Nono叔叔才带回彭格列不久的儿子,然后就……一时兴起认了弟弟。” 也就是说,并不是多么熟悉。不过这话阿天并没有说出来,修炼多年的狐妖看得出自己现在的主人并不是根据认识的时间长短来判断如何对待某人的类型,当然更多时候就如同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只不过是“一时兴起”。 虽然……当她在兴头上的时候,谁都不能打断。 “我问一下萨伊和贝西墨好了。”阿尔忒弥斯一边说一边从抽屉里抽出了几张信纸,在她认识的目前可以联系到的人中,对麻瓜有所了解的大概就这两位了。 她想的很好,可是收到那两位的回信时,已经是半个月之后了。 某位老妖怪和贝西墨不一样,对此完全没有想要道歉的心情,居高临下的语气仿佛他能在百忙之中挤出一点时间给她一个人类回信,已经是莫大的荣幸,整封信简直和贝西墨写的形成了鲜明对比,看得阿尔忒弥斯差点修养崩溃。 不过看在对方随信送来的一盒沃尔瑟姆森林出产的矿石的份上,阿尔忒弥斯想了想,还是选择大度地原谅他。 ……不然还能怎么办?总不可能真的打一顿报复回去吧?她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而阿尔忒弥斯的目光在落到贝西墨的信上后,原本开始轻松起来的表情却慢慢添上了一分凝重。 摄魂怪之吻的确很恐怖,尽管没有机会体验。事实上,任何一个正常的巫师都不会想要体验这种东西。想想看吧,没有了灵魂,没有自我意识没有记忆,仅仅只是活着,这是哪怕想一想都会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 但是刨除这些,摄魂怪本身呢?它以人类的快乐、灵魂为食。反过来即是说,能够给它提供人类的快乐和灵魂,就是它的衣食父母。 这是非常邪恶、又易于收买的一种生物,前提是自己不会在它手上倒霉的话。 当然,阿尔忒弥斯并不是因为曾经被报道炸毁了一条街的恐怖分子小天狼星布莱克逃出了阿兹卡班而担心,小时候阿道夫给她介绍魔法界的纯血世家时,就曾指着对方的照片从外貌分析到性格,还让她别什么时候脑子糊掉做了这样的傻逼。 ——没错,阿道夫认为西里斯·布莱克是被诬陷的。 永远纯粹的布莱克,几乎已经纯粹到执拗,一旦一名布莱克认定了什么,就已经不存在更改的可能,哪怕前方是熊熊燃烧的火炉,他也能毫不犹豫地奔赴而去不畏粉身碎骨。 出身于这样的家庭,流淌着与其他家族成员出自同一血脉的血液,这样的西里斯·布莱克,怎么可能轻易改变他前行的方向? 何况从分院帽把西里斯分到格兰芬多,而他也就此放纵自己远离家族的一切烦扰与黑暗的那一刻起,通往黑魔王的那一条路就已经向他关闭了。 自愿背负家族荣耀追随自己、毕业于斯莱特林的雷古勒斯·布莱克,与多年处于格兰芬多学院抛弃长子责任还领头排斥、欺辱斯莱特林的西里斯·布莱克,黑魔王会更相信哪一个,答案十分明显。 但是,无论是阿道夫还是觉得这个猜测很是合理的阿尔忒弥斯,都没想过要帮他。 因为无法忍受家族里的条条框框、不愿走上家族既定的道路就顺势舍弃家族,这是最为纯血世家的巫师们所不齿的行为。 要知道,在西里斯·布莱克进入斯莱特林纯血世家们从不会被分进去的格兰芬多时,布莱克家族或许有咆哮愤怒、或许羞于启齿,但却从没有主动抛弃他。 那本是他的后盾,是他永远的家园和故乡。 阿尔忒弥斯无法理解,如果不能忍受当时的布莱克家族,那么,为什么西里斯不自己彻底接手过来,把过去令自己憎厌的东西统统毁掉,一点一滴地改变成自己能够接受的样子? 不过想想对方被诬陷还能毫无辩解地去蹲阿兹卡班十几年的傻逼行径,阿尔忒弥斯又觉得,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代沟吧。 而且比起西里斯的事情,现在显而易见有一件更加重要的事需要她操心。 “父母或者监护人……写这封信的人有考虑到一个十一岁就和家里断绝联系的孩子的感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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