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似乎永远没有好天气。要么下雨,要么就是灰蒙蒙的一片云,飘动着,看起来像是蒸汽时代烟囱和火车的遗留物。而它笼罩下的城市,也是黑灰色的,带着尖尖避雷针、玻璃穹顶。 整座城市被河流分为五个部分,从最顶端的欢乐谷到繁华的上东区,再到唐人街,港口附近的三角区,还有臭名昭著的阿卡姆疯人院。它是新泽西州的大城市,以高耸入云的韦恩大厦为地标,遍布机遇和五彩斑斓的霓虹灯,每个人都会为它着迷。 同时,它也是不同势力争斗和交汇的黑暗地带。依靠建筑物之间的铁架楼梯,只要你想,你能去往任何地方。错综复杂的小巷仿佛是邪恶的血管,为新的罪恶不断送去血液。 当然,除了GCPD(哥谭警局)以外,总有希望在闪烁微光。 现在还由无数滴水嘴兽守护着的“山羊之城”,它叫,哥谭。 …………………… 哎哟,麻个鸡…… 这是怎么回事…… 秋华迷迷糊糊地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潮湿的沥青路边,刚买的爆米花撒了一地。 明明她只是出门买个新鲜爆米花吃而已,难道一没注意就被人打了闷棍? 浑身剧烈地疼,尤其是左肩,仅仅是试图坐起身来,就让她疼得龇牙咧嘴,都不敢大喘气。好不容易忍着疼爬到墙边,靠墙坐着,她低头一看—— “我天!!!” 她的腿怎么变得那么短,还有手,还有身体…… 左肩上传来的痛楚,让她直接省了掐自己的工夫。天知道,她一24岁刚工作的女大学生,被人打晕了以后,还居然返老还童了? 何况这巷子也不对啊! 她记得电影院外是一个敞亮的市民公园,而现在,她正坐在一条阴测测的小巷里,旁边是散发出恶臭的垃圾桶,时不时有野猫或者其他动物的小黑影一闪而过,整条巷子连个路灯都没有。 等等,这个剧情—— 她这是穿越了?还是魂穿! 关键穿哪了? 就凭一条黑漆麻乌的小巷,还真判断不出来。与其想这些,还不如先求救要紧。 秋华低头看着胸前开出的一朵大血花,右手扶墙,咬咬牙站了起来。 原主是个小孩,估计直接就疼死了,她这个大人也疼得冷汗直冒,整个左肩都无法动弹了。 一定要活下去,秋华不断地告诉自己,扶着墙走几步,歇一小会儿。终于,转过第一个巷角的时候,她看见了热闹的街道和澄黄的灯光,还有各种各样熟悉的中文招牌。实在是太好了,秋华几乎激动得热泪盈眶,啥都不如咱种花家亲啊。 心中燃起了希望的小火苗,人也稍微有劲儿点了,再多走几步就能找到人求救了—— 走出巷口的刹那,整条街映入眼帘。秋华整个人都懵了,这到底是哪儿啊? 这条街上,招牌连着招牌,还都是彩灯的繁体字,大部分走动的人都是外国人,甚至连小贩的叫卖声都是英文。有点像hk的老城区,但叫卖声也应该是中文,这英文…… 灵光乍现,她她这是在外国唐人街? 居然穿出国了! 可是,哪怕满大街上熙熙攘攘的都是人,竟然也没有任何人留意到她,一个身受重伤的小女孩。 每个人都是匆匆走过,秋华只好走向最近的店面求救。 这是一家很气派的饭店,中式的浮雕木门里镶着透明的玻璃,饭店坐满了食客,来来往往的服务员也是中国面孔。秋华努力爬上楼梯,但连推门的力气都没有了,正要蓄力推门,门却自己打开了。她刚抬头,一个穿着整齐西装,梳着大背头,貌似是大堂经理的中国大叔推门出来。 “救…救…”秋华话还没说完,就被大叔一把抱起,往饭店后院冲。 大叔满脸紧张,朝院子里喊着:“朗少爷受伤啦,快来几个人,跟我去周医生那儿!!!” 朗少爷? 秋华头晕得厉害,再细想的时候,眼皮已经支撑不住,沉沉地盖在了眼球上。 最后一眼看见的,就是从院子四面八方跑出来了一片黑压压的人。 ……………… 接下来的几天,都是在半梦半醒中度过的。白白的天花板,令人头晕眼花的灯光,一群特别忙碌的白衣天使。 还有,她貌似看见了一个凶神恶煞的老头。 老头没有任何表情,只是拄着拐杖站在她床前,眼睛注视着她,一言不发。 过了许久,老头才开口:“去查是谁做的这件事!” “是!” 老头身旁的人立刻领命,转身走出了病房…… 之后,好像看见了几个默默流泪的女人和一群心事重重的中年人,大家都是站在她的病床前,一言不发。 直到有个端庄大方的年轻女人走过来,坐在她的床边,双手轻轻握住了秋华的手。手心传来的温暖,让秋华觉得舒服极了…… “Mina别怕,捱过去就好了。”年轻女人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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