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吉笑道:“不过是些小玩意罢了,还能入二嫂法眼,元吉可是三生有幸了。说起来,哪比得上元吉生日时二嫂的那般费心?”  他不说我都给忘了,半年前的六月初十,李元吉小盆友正式步入花季。我同情他年幼丧母,又想着自己好歹该尽些做嫂子的责任,便颇费了一番心思为他张罗了生辰,还亲自下厨给他做了一碗寿面。没想到这孩子竟然这样便记在了心里。  李元吉接着又道:“前线刚又传来了捷报。在霍邑之战中,二哥的骁勇善战可真是令敌军闻风丧胆。他单枪匹马,一手持一把大刀,自南门攻入,当真是所向披靡,何人能挡?待攻入南门后,他两个袖管里都满是敌军的血,他则毫发无损,还又冲杀回来相助爹爹和大哥。自此之后,只要听闻李二公子的军队到了,敌军就望风而逃,不战而败。”  我听得眉飞色舞,更是对我家相公发自内心的崇拜,看着李元吉也是满脸崇拜的神色,接着道:“二哥如此英雄了得,这次若能攻下长安,他可是首功。元吉只恨自己要留守晋阳,不能亲眼目睹二哥的风采,真是遗憾得很。”  我笑道:“让四弟留下来陪着我们这些老弱妇孺,可真是委屈你啦。”李元吉忙道:“二嫂说哪里话。元吉只是为不能追随二哥而遗憾罢了。想我兄弟四人,元吉便与二哥感情最为深厚,更是从懂事起就仰慕二哥的风采,一直以他为楷模的。若是元吉能亲眼看到他率军攻城的翩翩风采,那可该有多好。”  他一脸钦慕的神色,丝毫看不出些许嫉妒来。这不禁让我大是奇怪。按照历史记载,这位齐王殿下可是跟他大哥最为交好,对他二哥可是深恶痛绝,可是现在看来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儿。却不知是何事令他兄弟二人日后反目成仇的?  想到这里我不禁八卦地想,难不成是为了一个女人?根据史书记载,李元吉在玄武门被杀之后,他的妻子则被李世民纳为妃子。巢王妃杨氏,貌似还是太宗最宠爱的妃子之一。难道是为了这个红颜祸水?却不知是什么样的绝代佳人能让他们兄弟如此反目?根据现在我掌握的资料来看,这哥俩的审美品位差得忒远:就看他们各自的初恋,那南平公主和长孙小姐根本从相貌到脾气性格都完全不是一个type的好嘛!这个巢王妃杨氏究竟有什么本事,能把这哥儿俩都迷得五迷三道的?我不尽发誓要好好观察一下这位未来的弟媳妇。  转眼春暖花开。这一日天气晴朗,春风和煦,我牵着飒露紫到郊外散步。刚出府门没多远,就看到李元吉骑马追了上来。他满脸顽皮的神色:“二嫂好兴致,出门踏青也不叫上我。这匹什么什么紫自从来了咱们府上,我还没见识到它的脚力呢。不如我们来赛马如何?”  我也玩心大起,自从得了飒露紫,我一直爱得跟珍珠宝贝似的,就算偶尔骑它出门,也舍不得让它快跑。正好借此机会试试它的脚力。侧头向李元吉望去,只见他一双如他二哥一般深邃的眸子里,满是跃跃欲试的神情。这半年多来他的个头又长高了不少,相貌也更是英俊,唇边也长出了软软的胡须,越发显得英气勃勃。  我微微一笑,用手在飒露紫的背上一拍,便身手矫捷地跃上了马背——如今我的骑术可是今非昔比了。我笑道:“那就从这里出发,跑到前面那个小树林,输的人请吃饭。”说完双腿一夹,飒露紫一声长嘶,便撒开四蹄奔了出去。  它这不奔则以,一奔惊人,我虽早知这马是千载难逢的良驹,却做梦也想不到它竟然神速至此。只听耳旁呼呼风声,我基本不用怎么驾驭,它便如离弦的箭一般,快得惊人。只几秒钟的时间,便将李元吉远远抛在身后,我大感痛快过瘾,真是庆幸自己得了匹好马。原先骑马就是全速奔跑也要半个时辰才能到的小树林,竟然十分钟就到了。我还嫌不够过瘾,又催马向前跑了一段儿,才折返回去,等了一盏茶时间,才看到李元吉和他那匹也还算不错的马追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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