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你几乎恨透了贫穷,也对父母的无能开始怨恨,怨恨为何要来到这个世界,这样一个家庭?你真是不孝呀!怎么可以这样自私哩?

你的出生是你没法选择的就像你父母的出生一样无法选择。谁不想生在富贵温柔乡,过那神仙般无忧无虑的生活?

你已来到了这个世界,已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你不该是怨恨,而是想办法改变这种境遇。

现实的生活给了你当头棒喝,你只有直面现实,逃避不是你理智的果实,因为此刻的你,再也不可能逃避,你逃避了,跑的远远,那你只能先放下你刚刚幻想的爱情。

你的母亲时常教导你做人要有本事,有担当,有志气,不能像你父亲一样被人轻视。在你记忆里,父亲是个憨厚老实的人,他默默承受着命运赋予他的一切,你知道爸爸并不软弱,他虽没文化,没进过校园,可他知道怎样与人为善,面对世人的舆论他从不反言相讥,父亲一直很努力的在支撑这个家庭,奉献着他全部的才华和能力,可以说,他毫无保留的奉献着自己的力量,为了这个家,为了你和你弟,他的双肩不断的弯曲,再弯曲!岁月是沉重的,你父亲的双肩是有力量的。

你出生在西北偏僻的一个村子,村子交通不便,四面环山,出门就是沟壑,抬眼就是大山,你的思想一直被大山压着。由于教学质量不好,家庭条件限制,你读书很少,可你喜欢读书,不放过任何一张有字的纸片儿,小时候你经常会钻到别人家的厕所找纸片,乡里人擦屁股用的,那时能用书纸擦屁股的人家很少,大多数都用土块儿。有一段时间你尕爷家厕所的纸时常不翼而飞,导致你尕爷时常提着裤子找纸,实在找不到就用土块儿解决了,因为你尕爷家你大爸,尕爸读过书,所以书纸挺多的。

那时你读的最多的就是你尕爷家厕所里的书,记得你拿回来了一本比较完整的武侠小说,好像梁羽生写的,名字你忘了。从那时起你就背了一个贼娃子的称号,你尕爷走哪里就说到哪里,说你是个贼娃子,连厕所里擦屁股的纸都要偷,为此你母亲不止一次的打过你。

可你并不这么想,偷归偷,可你偷的是文化,是知识,这又什么错,还好,你将偷来的纸片都装进脑子里。你如饥似渴的求知欲并没减弱,虽然知道名声越来越不好,也要挨打,可你见了带字的纸片儿还是会偷偷装进兜兜里。

就算你多么喜欢读书,你母亲也喜欢你读书,可天生命运如此,让你总是错过读书的机会,当你在高中关键的一半年里你选择了放弃读书,至于原因,在这里你还不想说,你不说,有什么办法。

那年你高二提前毕业了,原因不详,毕业后你去了兰州,当过饭店服务员,做过保安,最后你又返回小城学了驾照,由于没地儿去,你跟着你弟上了银川。

这是后来的事,现在你也不想谈在兰州发生的跟你有关的事,你总是保持沉默,轻易不开口,你禁闭的嘴干巴巴的,起了一层肉皮,你紧锁的眉头说明你正在想重要的事,你的情绪带着你的思绪,你左右不了你的情绪,因为你是个情绪化的人。

你想的很多,目前最折磨你的还是爱情,二十一岁,多么好的青春,不想爱情想什么,事业对人来说很重要,可相比于爱情,事业可以放到35岁以后。你初出茅庐,你所在的环境没造就出一个野心勃勃的你,出自小城市,你有着小城市,小城镇,小乡镇,小村子的生活习性,缓慢,慵懒,自由自在,只要吃饱了穿暖了,就会满足。当然,你当初对经济概念的模糊导致你后来差点逼上南墙,那也是后来的事。

人生总是要经历了才能知道你内心真正的想法。你这样写着,你将笔停住了,估计你又记忆不明了,你不得不去翻看记忆的碎片,你要将故事进行下去,你做着艰苦的工作,现在去充分发挥你写作的天分吧,你不是说要写小说么?那就将记忆当小说写,你和刘雅的爱情已经结束了,结束的当天你就遇到了六年未曾见过的孟小琪,你也奇怪天底下会有这样巧的事?估计你会顺应这种改变,将所谓命运安插进去,那么,你所谓的正当理由顺其自然的成了你爱情的材料。而你也不会放过这次机会,从你的日记里就能看到端倪。自从遇见刘雅,你就开始写日记,这个习惯你坚持了将近八年,日记写了一本又一本,成了你青春不可抹去的记忆。也是日记坚持了你写小说的想法,也是日记让你逐渐从生涩的文字里跳出来,如今就这个水平。

这水平记录自己的故事还尚可,写小说就不要了,即使你写了也没人看,除了你自己。可你不管有没有人看,你只在乎你写不写。你说只要你活着,你就会写下去,有时你想把小城写进你的小说里,让更多的人知道这座早已扬名海外的小城。

小城出名是穷的出名,后来小城的土质养育了优质的土豆,所以,小城的土豆跟着小城扬了名。可笑的是,小城出了名,土豆出了名,可农民再也不敢种土豆了,听说外地的土豆打着小城土豆的标签出售给了外地,一下子将小城的土豆搞臭了。小城的土豆后来成了小城的名片,可这张名片再也无人问津,就好比你写的小说无人问津一样。

你不想借着小城出名,你只想踏踏实实的写,写到哪里到哪里,顺着心走,也就了无遗憾,吃饭是为了人活着,人活着不一定是为了吃饭,好比写小说或许会出名,出名不一定非得写小说。

你说你写的小说不一定有人看,可你还是写了下去,你的故事推进确实千难万阻,不知该怎样写,你胡乱的拿出一篇日记作为材料继续开始动笔。

“今天,我意外的遇到了六年未曾谋面的她,心里百感交集,感慨万千。岁月的流离,并没有模糊对她的记忆,她就像一朵盛开在冬天的玫瑰,可以幻想而不曾真正拥有,心里的感觉是如此熟悉,以至于我的无可奈何就像秋天的花朵告别枝头,充满着忧郁。

神啊!我到底在胡思乱想什么?这不是我要的思绪,它已让我的灵魂背负起了一座沉重的大山,这座山高不可攀,即使攀上去,也将粉身碎骨。她变了,那样美,美的让人窒息,可我多想靠近,我用了好几次勇气,我在梦里都在靠近,就算我迈出多么大的步子,依然走不近她身边。我在努力的奔跑啊,可我原地踏步。

我应该学会忘记,淡忘这个世界的存在,淡忘我的存在,淡忘爱情像米酒一样醇香!这个季节不属于我,所以,我该继续冬眠!”

日记就这样开始了它客观性的记录,像严肃的历史一样。你不知道日记的开头,从此拉开了生命中怎样的剧目?你甚至怀疑你是不是疯了?

第二天,再次见到了她,她姣好的面容,活生生的就在你眼前,戏场里人影密集,可你一眼就将她从人群中分离了出来,她卓尔不群的站在人群中,没任何阴影可以阻挡她明丽的光辉。

你一度嘲笑自己,是你刻意制造的这次遇见,然后假意去把这种刻意转换成命运的安排,也许只有这样,你才会拥有勇气和力量去追求喜欢的姑娘,你为自己的聪明庆幸,而你也确实用心了,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同样天底下没有那么多奇迹。

台上台下,欢声笑语,这是节日气氛,时间是2009年正月十七,你记得同学有魏龙,王林,邵明,蒋莹,苏丽,还有一个她。

见到她时你再次想起了小学,那时你就很喜欢她,不敢跟她说话,她站在教室门前的玫瑰花园旁,望着鲜艳的花朵,你怎么看都觉得她就是花化身,夏天的风迷乱了你的双眼,让你有种去采摘她容颜的欲望!但这种欲望只能躲在教室窗子的玻璃背后,那个小小的你,十二岁的你,当时心里泛起的情感,是世间最纯净的波浪,它洗涤着涌动着拍打着你人生的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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