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啪嗒”一声脆响,吸引了胡途全部的注意力,他转过头去,看到铁锹的木柄从他右手握着的地方断裂开来,他右手抓着一把烂木头,像是被虫蛀了的。

胡途把手上的烂木头搓掉,低头看自己的手心。

他的两只手掌里有许多彩色的毫毛,手心还各有一根格外粗壮的彩色须子,像根须似的,比签字笔笔芯稍粗一些,约0.5mm,伸出手掌心3cm长。左右手也有所差异,无论是根须还是毫毛,右手都比左手要粗壮且密集些,吞食木头的速度也快一些。手心没有毛孔,那些毫毛也不知是从哪冒出来,摸起来十分柔软,手也不会感觉到痛,好像它们本来就长在那里似的。

他又一次张大了嘴巴,忍不住骂道:“大哥,注意点底线啊!你要知道你是寄生在我的身体里的,你可不能这么坑我!”

这是意料之外,却又情理之中的事,早在彩色毫毛喝水的时候,他就该想到这些的。可他却不能接受这个离奇的结果。

夕阳西斜,美了西天的云彩,而胡途却像是要哭了似的,细长的影子在垃圾堆上扭曲着,凄凉着。那两条根须却得意地抖了两下,倏而间,又缩回了身体里,手掌上的毫毛也随之隐没。

“咱们要立一个规矩。”胡途右手指着左手,“估计我是赶不走你了,但你要住我这里,必须得有一个规矩,否则咱们俩,早晚都得成为科学家的小白鼠。你也不想被解剖的吧?”

说话时,他往电子称上瞥了两眼,注意力又被电子秤上的数字吸引住了,“73.6公斤,比原来涨了11公斤。”他表情非常怪异,“这不对啊!你那么大的一个莲台,吃了那么多土,喝了那么多水,就只涨了11公斤,你都吃哪去了?”

他越想越觉得奇怪,然后他拿起一截断了的木棍,电子称的数值显示为“73.8”。他说道:“莲台,小莲,出来。你不是喜欢吃吗,把这截木棍吃下去。”他用两只手抵住木棍的两头,仔细地观察着。

过了两秒,手掌的根须探了出来。它先是在木头上缠绕起来,绕成一张网,然后那张网上的线条浸到木头里,像一条蛇吞食猎物一般,以可见的速度把木头吞噬进去。

胡途一边注意电子称上的数字,一边碎碎念着,“你要记得,我不说,你不能随便乱动。想要什么,你吱一声,我不会亏待你的。”

两根根须像一个稚嫩的小虫子,小口小口的吞食着木头。在一分钟内,一根根须大约能吞食三厘米木棍,两边加起来就是六厘米,所以这一根半米多的木棍,不到十分钟就能被吞食干净。整个被吞食之后,连渣都不剩一点。

胡途注意的电子称数值,也从最高的“73.8”,逐渐降低到“73.6”。“奇了怪了,真是奇了怪了。”他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瞅着,也没发现任何的残渣,他问道,“你到底是个什么万一,被你吃了的东西就这么消失了?难道你不用遵循能量守恒定律?坏了坏了,要是这么算得话,你岂不是要把整个地球都吞进去。”

“我不信!”胡途看着自己的双手,摇了摇头,“你要是真这么邪门,老子拼着两败俱伤,也要把你送给科学家们去研究。”在做决定之前,他还要彻彻底底的做一个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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