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个梦。
梦见我进了一家豪华而又免费的自助餐厅,我胡吃海塞,把自己的肚子撑成了皮球,老板看我表现得好,给我送来了很多的吃食,结果我被食物活生生压死了。
我醒来的时候不明所以,不知道这到底是个幸福的梦还是不幸的梦,头脑昏昏沉沉的,看来真的是昨天中午淋雨感冒了。
等我明白这个梦的意义的时候我已经兵荒马乱地度过了青春年少大好时光,我是个十分贪心而又不自知的人,对于不属于我的东西我抓不住也放不下,因为这种拎不清的态度,最后造成的恶果让我十分痛苦,但是我也只能自己承担。
我有些惭愧,小时候我就被诊断出过敏性肺炎,不过在幼年时期过敏性肺炎不会发作,但是长大之后不排除致命的可能,随着年龄的增长,当我打个喷嚏咳嗽几声的时候他们也变得越来越紧张。
我不太喜欢麻烦别人,哪怕是我的父母。
从小我的爸爸老沈告诉我,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当他与我妈把我养大成人的时候,他们的目的已然结束,所以如果有什么路,尽量自己去走。
当然,他说他也会永远爱护我,只是不会牵绊我。
这个观点我一直十分赞同,老沈也是我从小到大最为崇拜的人,我写过很多作文歌颂老沈对我的教育,直到我变成了一个社会人。
社会人是不能写作文的。
我洗了把脸,发现已经是八点四十了。
第一节课都快下课了。
我暗叫大事不好,快速换上校服,埋怨着老沈和陆女士出门也不想着家里还有个随时可能睡过头迟到的闺女。
想到卷毛因为批斗我乱飞的唾沫和怒目圆瞪的样儿,我加快了收拾的动作。
“起来了?”居然是陆女士的声音。
她老人家在家?
“妈,你在家还不叫我起床?”我有些生气,虽然我学习不好有目共睹,但是也不能就这么放弃我啊。
陆女士推门走了进来。
“今天早上七点我和你爹轮番上阵喊你起床,你纹丝不动,后来我们摸了摸你的额头,发现你高烧了,我打电话给你老师请了假。”
原来如此。
我叹了口气,脱了校服外套,再次缩进被子里。
陆女士坐在我的床边亲切的拉着我的手,“小王八蛋,又生病了。”
我抬了一下眼皮,没有说话。
“哟,闺女,你眼睛红的好像兔子?你该不会是结膜炎吧?”
坐在车里的时候,我心里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
我手里拿着医院开的一大袋子眼药水,陆女士说过,我这张脸上十分平凡,也只有那双眼睛长得还算漂亮。
因为我只有眼睛随了她。
可是现在这双漂亮的眼睛红成了兔子,结膜炎说白了就是红眼病。
这个病一点也不体面。
我真心的爱陆女士和老沈,幼年时期我被诊断出了那个倒霉的肺炎,所有人都劝他们再要一个孩子,以免未来发生不测白发人送黑发人,他俩孤独终老。
当时陆女士咬着牙说她怀孕的时候发誓要把全部的爱都给我,她必须要信守承诺,老沈完全支持她。
这些是我偷偷听大人说话的时候知道的,那时候我只有六七岁,却有一种小大人的老成与早慧,我发誓永远不让他们俩为我伤心难过,于是我也越来越无耻,越来越没脸没皮,因为这样的人看起来最开心。
“陆女士,我请示下午回去上课。”我看着副驾驶打盹的陆女士,她似乎才是那个没睡好的人。
“喜闻乐见,平时用紧箍咒都不能把你跟课桌绑在一起,今天小王八蛋还有想去上课的时候?”陆女士没有停止揶揄我,在医院折腾了将近一上午,我吃过午饭之后应该刚好赶上午休时间。
“去看那个那个那个...顾...顾明间是吧?”老爹贼兮兮地笑着开车,我却再也笑不出来了。
“顾明间是谁?”陆女士问老沈。
“是咱闺女暗恋情人。”
我一把捂住老沈的嘴,洋洋得意,“他已经败在我的石榴裙下。”
说完这句话之后我忽然如释重负地笑了起来,昨天所有的莫名其妙一扫而光,老沈和陆女士也哈哈大笑,我知道那些怪物没有打败我,我又可以开始重新做一个社会人了。
老沈把车子停靠在了路边,我在下车之前给宋宜秋发了个短信告诉她准备接驾,打开车门的时候我果然看到了宋宜秋和程以山在校门口探头探脑。
“桃子!”宋宜秋喊了我一声。
“宋宜秋!”
我飞奔过去抱住宋宜秋,转过身向老沈的车子挥挥手。
我好像很久都没有这样抱过他们了。
“眼睛怎么红了?”宋宜秋问我。
“我...”
“你是不是想我想得不行然后哭的?”宋宜秋眨着眼睛扮可爱,我差点吐出午饭。
我沉默了一会,回答了三个字:“红眼病。”
程以山把手放在肚子上,校服外套里似乎藏了个方形盒子,他神神秘秘地靠近我,“猜猜我今天早上买到了什么?”
“一条狗屎。”宋宜秋拆台。
“滚。”程以山瞪了宋宜秋一眼,然后拿出了藏在肚子里的宝贝,是一本《小王子》。
我瞬间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虽然我是个粗线条的人,但是《小王子》是我最心爱的书,也算是我心中的一片秘密花园。
我喜欢小王子的单纯友善,而这两样东西都是我平时没有的。于是我养成了一个收集《小王子》的怪癖,不同封面,不同语言,有的是绘本,加在一起一共是十一本。
程以山的这本我并没有收集过。
“送给我的?”我看着程以山。
“嗯。”他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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