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吐蕃将领上次也参加了抢掠吐谷浑的行动,从一个吐蕃和贵族的书房中,抢到了这本书。

这位吐蕃将领,名叫措央,措央曾经也是一个部族中的贵族,认识不少的汉字,一看之下便迷上了三国演义这部书。

此时有模有样的,学着书上交战时的对白,倒是很像那么一回事。

“我是你家爷爷,孙子,过来受死吧!”罗通这边出场的人,乃是一位党项拓跋部的小将,名叫野利哥舒,脾气不是一般的爆。

兵对兵,将对将,元帅对元帅,罗通和噶钦陵不可能直接就对上了。

吐蕃将领措央还在想着,怎么对方一点也不按规矩来,书上讲的可不是这样的,那接下来我该说些什么呢?

可野利哥舒不给他再想下去的时间,挥动着一对狼牙棒,冲上前去,一棒照着对方的头上就打下去,直接将对方的头都打暴了。

吐蕃将领措央,到死都没有想明白,对方怎么招呼都没打,就动手了呢,一点都不按套路来。

“还有谁想来送死的,你家爷爷免费的送你们一程。”野利哥舒举起手中带血的狼牙棒,挑衅着吐蕃将领。

噶钦陵险些被措央给气死,这家伙在军中比武中,实力可是一点都不弱,怎么就像个傻子一样,连动手都没有动,就被对方给一棒子打死了。

原本噶钦陵还指望着,措央可以打赢第一场,万万没有想到,措央会败得如此之快。

噶钦陵随即又派了一名,军中除了自己之外,最强的一员大将,名叫黑奴。

黑奴力大无穷,用的兵器是一对大锤,原本黑奴是只喜欢徒手力搏,把人抓住之后,直接把人撕成两半,生吃敌人的心脏。

后来被噶钦陵无意中发现了之后,用计将其降服了,给他取名叫黑奴,并教他骑马。

见他一身的蛮力,又找人给他打造了一对大锤,重达一百六十斤,一锤砸下去,可以把人砸成肉泥。

如果不凭招式和对敌经验的话,噶钦陵自问,只凭蛮力,自己也不是黑奴的对手。

可惜的是,上次黑奴被他留在了逻些城,帮他看家护院,否则的话,自己绝对不会受辱,败阵而逃了。

至于为什么不把黑奴带去,这当然是因为噶钦陵的私心了,万一黑奴的表现太好,被赞普大人给看中了,向噶钦陵讨要,那噶钦陵到底是答应,还是答应呢?

黑奴一出场,就气势不凡,身肥体壮,身高足足接近九尺,人家都说堂堂七尺男儿,可黑奴比正常人高了二尺多,简直就是一个巨人。

就连罗通都感受到了,来自黑奴的压力,别说是野利哥舒了。

野利哥舒的体型,在普通人中己经是属于高个子的人了,可是在黑奴面前,却好像是小孩子和大人的样子,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都是虚的,一锤砸下去,什么招式都给你破了。就像野利哥舒一狼牙棒,就打死了吐蕃小将措央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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