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瑾晨他们驱车来到洛城最繁华、最热闹的中央广场,洛城最大的商业集团利森就在这里。

利森明面上是洛城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但地底下却是全国最着名的生物工程研究所。

生物工程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全部都是吸血鬼,漫长的时间和生命让他们积累和掌握了比普通人更多的知识和经验。

研究所里到处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冰冷仪器和试剂,纵然已经来过多次,可只要一跨进研究所实验室的大门,秦曼依旧觉得遍体生寒,浑身不自在。

“老祖、叶大人,实验用的新药已经准备好了。等帮老祖做完皮内试验,观察身体没有任何排斥反应的话,就可以马上试新药了。”

秦曼解开衬衫袖口将衣袖挽在胳膊上,面不改色的由着院长老头抽了两满试管的黑色血液拿去做化验。

本来像抽血这种小事情,是轮不到他院长老人家亲自动手的。像抽血这种没有任何技术难度的工作,研究所里的任何一个小姑娘都可以轻松胜任。

但奈何每次秦曼采血的时候,叶瑾晨都会陪在身边。他那平静无波的眼睛,总会在针头刺进秦曼皮肤的瞬间透出浓浓森意。

研究所里好几个小姑娘因为承受不住叶瑾晨冰冷的目光,直接当场被吓晕了过去。而实验室的其他人也不敢触叶瑾晨霉头,所以推推搡搡到了最后,抽血这项光荣的任务就落在年事已高的院长大人身上。

“哎呦,我这把老骨头中看不中用了,做点小事就累得不行。”

院长从白大褂右边的口袋里掏出手帕,假意擦了擦并没有汗意的额头,然后捶打着自己的腰背小声嘀咕道。

“这些年辛苦你了!确实应该退下来,好好休息休息了。接下来所里的事情,就交给他们这些年轻人做吧。”

院长听了秦曼的话,神色突然变得十分古怪。他只不过是随口抱怨两句,嘴上讨个便宜罢了。没想到秦曼不但没上套,反而倒过来狠狠膈应了他一把。

他毕生的心血都在研究院里面,怎么可能舍得就这样轻易的离开?他就算死,也要死在研究所里。

虽然死这个字对于身为吸血鬼的他来说,好像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但总而言之就是秦曼赶他走,他也会死皮赖脸的央求留下。

“老祖,我说笑的。现在的年轻人啊,浮躁、靠不住。这么重要的研究怎么能交给几个毛孩子了,还是我亲自来吧。”院长冲秦曼讪讪的笑了笑。

秦曼懒得搭理在她面前刻意作怪的老头,用力的按压着胳膊上的针孔。十多分钟过后,胳膊上的针孔才不再流血,恢复如初。

吸血鬼的身体有着极强的愈合和恢复能力,若是寻常的伤口,便会依照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愈合。

普通的铁制针头一旦刺进皮肤,伤口会立刻愈合生长将针头包裹在肉里面。所以每次采完血后,都要重新割开皮肉才能取出针头。

为了减轻病人的痛苦和更快地采血,实验室的针头全部都换成了由荆木做成的特制针头。虽然荆木对吸血鬼造成的伤口愈合缓慢,但胜在方便。

秦曼闭上眼躺在实验台上,脑海中纷繁错杂的思绪让她静不下心来。

实验台上伸出的自动电子手铐将秦曼的手脚牢牢固定在了床上,手铐扣在她手腕上的瞬间,冰冷的触感激起了秦曼满身的鸡皮疙瘩。

秦曼知道私底下有很多人说她是痴人说梦、自甘堕落,放着好好的吸血鬼不做,一天到晚想着怎么变成低贱的人类。

可只有秦曼自己知道,她现在所做、所坚持的一切,只不过是想回到最初的那个自己罢了。

冰凉的淡蓝色药剂顺着输液管缓缓注进秦曼体内,她的头开始变得晕乎乎的。就在秦曼迷迷蒙蒙快要睡过去的时候,突然间一股熟悉的撕裂感将她从昏睡的状态中给拉了回来。

秦曼感觉自己的身体好像再被无数人撕扯一样,剧烈的疼痛让她冷汗直流,她拼命的咬住口里棉布才忍痛没有叫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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