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林森有点懊悔了,他坐在一个角落的位置,周围全是跟他一样坐在电脑前全神贯注的人,这里是一个电子竞技俱乐部,就是玩游戏比赛的地方。
林森跟大多数的同龄人一样,不爱学习,却非常沉迷于游戏。
而实际上,大型的网络游戏,竞技类的,在以前是不被人承认是一种职业的,被认为是不务正业。
可现在很多孩子都非常的喜爱,而这一代人长大了,慢慢的就把这种游戏发展成为了一种职业,甚至成为一种产业了。
全世界都在玩,不管在地球的哪一个角落,只要有网络的地方就有网络游戏,轰轰烈烈的,每天热火朝天的在打。
电脑的普及带来了不同的工作机会,发展出来很多新兴的行业,比如那些电脑上挖矿的,日进斗金也大有人在,所以很多人就开始也加入进来,形成一个挖矿大军。
这是这个时代的产物,特有的东西。
林森原来以为要是能把玩游戏当成职业了,这样他既可以玩,又能赚钱了,把爱好变成工作,这是多少让人愉快的事啊,又是多少人梦想的事啊。
于是他就行动了,当他跟着中医去明城的时候,就看到明城有好多这样的团队,俱乐部,也看到了有要招人的。
有几个挺有名气的团队,他很想也进去,于是他就悄悄的去跟人家联系,要了联系方式,一直有跟明城这边的人在联系。
因为他年纪不大,明城这边的人并不答应他加入,可是林森执意要来,说先看看,软磨硬泡的,然后明城的人就答应让他先来看看,可是他们不会招童工。
这样,林森就开始计划他的离家出走了,他不能告诉任何人,不然他的计划肯定泡汤。可是他又没有钱,他左思右想,就去找了中医借钱,他知道中医也不会问他到底要干什么,反正他过年回家就能有钱还了。
好不容易借到钱,来到了明城这里。
开始的时候,一看这么多台电脑一列排开,大家都一起组队在玩,还有战术,战略,配合什么的,很是完善的训练着。
他就很新鲜啊,这多好,又能玩,又能赚钱的,情绪非常高涨,兴奋不已。
可是持续了一天之后,渐渐的他就感觉到这个行业也并不是那么的好了,整天对着电脑他可以,玩一天一夜也没问题,问题在于,他没钱!
他带来的钱路上就花了近一半了,然后到了这里,没去旅馆住,他就住在俱乐部里,随便两张椅子合并一起就成了他的床了,人家上班他就起床,可是这里训练也有人通宵的,他睡得并不是很好,两天下来,人就憔悴了。
还有吃饭也是个问题,在这里肯定比不上家里了,有吃的就不错了,他吃饭要自己去买,总之,除了能玩游戏之外,没有一点是能跟家里比的。
他在想着,要不要打电话回家,这肯定会被骂死,可是家里人肯定会担心他,他在这里也不是很好,那就等再玩几天看看,实在不行就回家吧。
林森就是孩子气,想法全是不成熟的,不过勇气大大的有,想干什么就直接以行动来表示,想干就去干,完全没有后顾之忧,也完全没有想到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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