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斯藏国,高老庄。
竹篱密密,茅屋重重,参天野树迎门,曲水溪桥映户。
商阳与凌虚子,一路西行,中途歇了两次,加上问路花了点时间,到达高老庄已经是第二天的傍晚时分。
此时夕照沉西,处处山林喧鸟雀;晚烟出爨,条条道径转牛羊。又见食饱鸡豚眠屋角,醉酣邻叟唱歌来。
“这里应该就是高老庄了,等会找个人问问。”
为了不吓到普通人,凌虚子是在远离村庄的隐蔽地方降落的。此刻,商阳与凌虚子正沿着田间的道路,向高老庄走去。
四周的地里,种植的全是玉米,已经是秋收的时节,一棵棵玉米株上,都已经挂上了一两个结实的玉米棒子。
“这里居然有点世外桃源的味道。”商阳深嗅了一口傍晚空气中那股熟烂的炊饭香味。
“奇怪,按今年的收成来说,应该是个荒年,怎么唯独这里看起来丰饶无忧?”凌虚子四下张望,啧啧称奇。
凌虚子所居住的观音禅院,离乌斯藏国不远,他清楚这一带的收成情况也不奇怪。
只是没想到,这位看起来仙风道骨的道长,还这么关心粮食与蔬菜。
“而且,他们所种的,是个什么作物,生得像个金黄的棒槌,头上还长着一撮红缨,这么古怪?”
“凌虚道长没有见过玉米?”商阳脱口而出。
此话一出口,商阳就有些后悔了,因为他想明白了一点。
西游的背景是唐朝,而玉米这种作物,作为舶来品,在唐朝时很可能还未引入中原。
“玉……米?商阳兄见过?”
“那什么……我也就是在杂书上看过,好像说是东边很远地方的作物。”商阳胡乱答道。
东边,应该是东边吧?
凭借商阳仅存的一点点高中历史知识,隐约记得玉米好像是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时顺带发现的?
“东边?就是东胜神洲的物产,难怪了。”凌虚子点了点头,“商阳兄,真是广识博知。”
“呵……呵呵,哪里。”
那么问题来了,原本是长在美洲的玉米,现在怎么成排种在高老庄了呢?
谁把哥伦布的活给抢了?
“什么人,怎得探头探脑,鬼鬼祟祟?”
商阳与凌虚子正讲着话,从一边的玉米地里,就传出了一声粗壮的高喝。
而后只见一个精壮的汉子,头裹棉巾,身穿蓝袄,脚踏着一双三耳草鞋,背着一背篓的成熟玉米棒,从玉米地中走出。
那汉子打量了商阳与凌虚子一眼,一个是看起来有点穷酸的书生,一个是仙风道骨的道人。在他们的头顶上,还悬着一个古怪的圆球。
奇怪的组合。
“二位若是远行的客人,走得饥了,可拿两个棒子去垫垫肚子。”汉子看商阳二人长相也不像是坏人,应该只是走远的客人,在棒子地外张望罢了。
便从背篓里摸出两个大玉米棒来,塞到商阳与凌虚子手里。
“甚好。”凌虚子好像对玉米这种作物很感兴趣,拿在手里把弄,似乎是要爱不释手了。
“小哥,此处可是高老庄?”凌虚子道长叫一个玉米勾了魂,问路的事情,自然只能让商阳来。
“是了。”
“那我们两个想要在这里留宿个几天,不知道有什么好的去处?”
“二位既然是远来的客人,我家太爷好客,应该是愿意接待个一二的。”那汉子这样答道。
“你家太爷?高太爷?”商阳来了兴致。
高老庄里的太爷,这可是要划重点的词句。
高太爷,《西游记》高老庄一章的重要配角,高翠兰的父亲,猪八戒的丈人。
“是了,二位与我来吧。我是高太爷的家人,名叫高才,可以给两位带路。”
这高老庄的民风也太淳朴了吧?才讲上几句话,就可以带回家睡觉了?
还睡好几晚,这么热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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