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飞已经坐在电脑前两个多小时了!他在干什么?玩游戏?看电影?不是!看动作电影?…………
其实他是在写小说啦!
“卧槽尼玛的破电脑!连个小说都写不出来,沃日你个鬼!!”沈飞愤怒的将电脑关掉,因为太过用力,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差点掉到了地上,沈飞又赶紧手忙脚乱的将已经跑过桌子边的笔记本的电脑扶住。废话!这电脑好歹也是好几千呢,要是弄坏了,沈飞可没钱再买新的。
见笔记本电脑没有掉在地上,沈飞总算长长的松了一口气,随即他又变得恼羞成怒起来:“的破电脑!不仅连个破小说都写不出来,还的敢吓老子!!”沈飞再次用力的一掌拍在合上的笔记本电脑上。
没错!沈飞坐在电脑前写了两个小时的小说,可是这么久的时间,他却是一个字都没有写出来,而他的做法也很简单,将自己写不出小说的原因全部归结于电脑,谁叫电脑不能自己生成小说呢!
沈飞站起身来,时间已经到中午了,冬日时光竟然还能看见漫天的暖阳!沈飞看着窗外已是一片暖阳普照,明晃的阳光从窗外射进屋内,竟然有些晃眼。
沈飞是一个很喜欢晴天的人,因为他觉得无论当你心情有多么的糟糕,只要你能出门,站在太阳底下,接受阳光的洗礼,温暖的阳光从你身上每一处张开的毛孔进入其中,就算再糟糕的心情,也能被这天赐的暖意驱散。
“这他娘的破小说,老子不稀罕写了!什么月薪过万,骗你娘的鬼去吧!”沈飞指着自己的那本从大学就跟着自己,打了无数种网络游戏的笔记本咒骂着。要不是害怕自己一不小心将它真弄坏了,沈飞真想将它狠狠的扔在地上然后狠狠的踩上几脚,以泄自己在这里平白无故当了两个多小时的“思考者”。
沈飞换了一身衣裳,然后穿上鞋子准备出门了,因为他觉得如果自己再不赶紧接受一下太阳公公的阳光来进行一下光合作用,那自己就要死掉了。
沈飞来到了电梯旁,按了一下电梯的上行键。上行键?是不是觉得很奇怪,不是要出门吗?难道不是应该按下行的,然后出楼吗?哈哈,那你们就错啦!沈飞还有一个爱好,那就他喜欢站在离天更近的地方,当你站在高处时,自然会生出一股豪迈之情,对于现在正压抑正郁闷的他,没有什么地方,比站得更高,站得离天更近的地方来享受阳光,更让他觉得开心自在了。
叮
沈飞收起了手机,看了一下电梯显示的楼层:30楼。
“到了!”秦凌自个的嘀咕了一句。
沈飞感觉自己有些激动,就好像是要见到自己思念已久的心爱女孩一般。其实也对,冬日出现的暖阳,确实也是可遇不可求,而每一个冬日的暖阳,也都是让人迷恋十足。
30楼还并非是这栋楼真正的顶层,30楼只是电梯能到达这栋楼的最高一层罢了,真正要上到这顶楼天台,则只能通过楼道才能到达。
沈飞已经迫不及待的跑了起来,塔塔塔……沈飞的脚步声在这寂静的楼道中响了起,欢快而又激动。看见那扇门了,只要走过那扇门,便真正的到达了楼顶天台了。
吱
锈迹斑斑的铁门,发出难听但又让人觉得喜悦的声响,沈飞一脚踏出,走出了这空无一人的天台。冬日的暖阳瞬间倾斜而下,挥洒在沈飞的身上。
暖洋洋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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