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9月2日,星期日,晴,微风。”
才写下了二十个字不到,莱特就不得不再一次放弃了使用羽毛笔的想法。诚然,他手里拿着的这支羽毛笔是他专门在对角巷文具用品商店买的高端羽毛笔,黑曜色的羽毛,莹白色的笔杆,无论是品相还是样式基本上都是莱特非常喜欢的那种。
但是,羽毛笔这玩意儿是要蘸墨写的啊!而且还不像毛笔那样能握到笔杆的中部,羽毛笔的笔握在非常靠近笔尖的地方。莱特自从在文具店里买下这支羽毛笔之后,回到破釜酒吧的第一时间就试过用它来写字。
每当莱特用一次羽毛笔,写的时候倒不会出现很大问题,就是蘸墨的时候,要不就会把墨水粘在手上,要不就是弄到了巫师袍子上。几乎不需要十分钟的时间,莱特就会变得脏兮兮的,手指、衣袖、前襟,这是三个最容易出现墨水痕迹的地方,甚至连他的脸上偶尔都会粘上些零星的墨渍。
幸好巫师界里有一种神奇的魔法叫家庭魔法,其中又有一个异常实用的叫清理一新,不然莱特连怎么清理那些让人头疼的墨迹都会感到手足无措。
你说有那种自动读取写字人的思想,从而自动蘸墨写字的自动羽毛笔?拜托,那是完全没有灵魂的!至于霍格沃茨考试的时候专用笔也是羽毛笔?到时候向老师们说明一下应该也会被允许使用钢笔,不行的话用羽毛笔也可以,反正只是几场考试的时间。
莱特尽量不去想羽毛笔的事情,那很容易就会让他想起那些曾经到处都是的糟心墨迹。他从文具袋里抽出一支钢笔,由于担心霍格沃茨不能使用那些高精密的电子仪器,莱特连钢笔都买的是活塞上墨的。
然后莱特继续在本子上写着今天的日记,也不能说是日记,具体来说这个本子叫“关于常初的一千零一种坑人方法”,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在霍格沃茨的第一学年。其中“一千零一”的数字是泛指,形容数量很多。
嗯,莱特还有六本这样的本子,那几本厚厚的本子全都被密密麻麻的小字写满了,上面都是小学六年时间里常初做过的主要是关于他的,令人产生一系列负面情绪的事情。莱特当时因为图便宜一口气买下了促销打折的个本子,他原本以为只会用掉六本,但没想到进入霍格沃茨之后还要继续写。
虽然正经人从不写日记,但是莱特从来也都不觉得自己是什么正经人,而且日记这种东西也只是给以后的自己回忆看的,也不用费心用什么华丽的词藻。
“今天早上,我又一次被坑了……”
写到这里,莱特不由得酸从心来,这个“又”字是他上二年级之后的每一次日记的必备开头,五年,一千百多个日夜,几乎每一次写这个的第一句都是:“今天,我又被常初坑了……”。嗯,莱特完美忽略了每年都会有的长达几个月的寒暑假。
稍稍平复了一下心情,莱特继续在日记本上写道。
“今天早上,常初突然闯进了我的宿舍。这里可是男生宿舍好吗?她难道就没有一点羞耻心吗?
不过好在经过我的义正言辞的教育之后,她就立刻走出了宿舍,而且看样子我的教育效果还非常不错。
但是,这依旧不能缓解一个有着起床气的人被吓醒过来的愤怒情绪!
于是,等我穿戴整齐走出去之后,就喝掉了她桌子上的那杯茶。
但是,真的好烫啊!
而且常初一直在问来问去,真的好烦啊!!!
之后等我的嘴好了一点之后,我们拿着拉文克劳内部书架上的新生指导手册,开始了探索了解霍格沃茨城堡楼梯的运转规律。
这些不停变换着的楼梯真的很神奇,我第一次有了真正来到了哈利波特世界里的霍格沃茨城堡的实感,而不再是以前的那个虚幻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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