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菁涵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如果去问每一个认识她的同学这个问题,所有人都会不约而同说上一句“天才”。
但他们说这句天才的时候只怕是会充满着鄙夷与不屑。
身为天才真的是一种幸运的事情吗?
上天赐予的才能带来了超群的智慧,看穿了许多谎言与本质,但副作用却是使得人开始悲天悯人或是愤世嫉俗。
他们有时候很努力想要使人清醒过来,却总是被人当作疯子或是自大的傻瓜。
此刻漫天的风雨吻尽了这个孤独的世界,流浪汉醉眼朦胧,远远看着程菁涵与徐志对峙。
程菁涵双眼微眯,满头血发随着这场雷雨肆意凌乱狂舞。
“咯咯咯咯咯咯,好美的世界,我终于重见天日了,尊贵的我必然要享用这世上的一切赞美与褒奖。”程菁涵捧腹大笑,仿佛一个小孩子终于得到了一件自己钟爱许久的玩具。
零点凝起眉毛,目光中有些复杂。
徐志痴了一会后便如梦初醒,心下忐忑害怕起来。
“这玩意本来是给零点准备的,我看他现在魔力之海都快干涸了,估计已经半废了,先解决了你再解决他!”徐志咬牙,捏碎了口袋里的一个黑色小玻璃瓶,冒出一小片黑烟。
只见徐志低声念着程菁涵的一切信息,名字与生日以及一些音容样貌,随后那黑烟竟然形成了一个一模一样的程菁涵形状。
徐志见状大喜,干脆捏紧了这道黑影的脖子。
但程菁涵却没有任何反应,看着徐志的目光犹如看着一个滑稽表演着的小丑。
“凡人其实也会用你这种术法,不过他们发动的方式和你不一样。”
“他们通常喜欢对被霸凌者议论纷纷,因为有些人天生另类而独特,不像他们那样随着浪潮走,盲从,轻信,固执。”
“如果人的意志不坚定,便会开始变得虚弱,孤独而脆弱,毁灭在深深的恶意里。”程菁涵冷冷道。
“你为什么永远都是这么一副与众不同的样子,你知不知道很讨厌?和大家一样有什么不好,你凭什么要搞特殊?”徐志愤恨,目光中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为什么一定要磨灭自己的棱角与特殊性去迎合别人?难道不恶心么。”程菁涵有些意兴阑珊,似乎在对牛弹琴,有些毫无趣味。
“你少自命清高了!那些天才不都是高情商,他们合群,他们睿智,他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你只不过就是一个书呆子!”徐志尖叫起来。
零点听到这句话顿时沉默了。
对于人类历史有着深刻了解的他,自然明白许多天才的故事。
古时候便有着许多诸如“我独异于人”,“虽千万人吾往矣”,“众皆醉我独醒”的论调。
发明博弈论的数学家纳什一直厌恶着身边的人,最后甚至患上了精神分裂。
爱因斯坦小时候在看着小伙伴们随着歌曲成群结队玩耍时,便评价给他们大脑实在是一种错误。
计算机之父图灵孤僻,古怪,最后由于向着当时时代的固有观念进行离经叛道的挑战,不得不吞下毒苹果自绝,一代巨星天才自此陨落。
不过倒不是说不合群的人都是天才,而是天才往往大部分都不合群,大部分的不合群的人其实只是太过幼稚而已。
而人为什么会有合群这种本能呢?
举个例子吧,早期人类一群人打猎时,如果一个人发现有了猛兽来袭便会撒开了腿去跑,其他人便也会跟着跑,躲避危险逃出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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