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不可小抿了一口茶缸里的酒,夹了颗花生往嘴里一扔,做旧的灯具照射出昏黄的光,灯光打在那张并不显老的脸上,在此时看上去竟有点沧桑的味道。

日新月异,似乎用来形容科技和科技的衍生品们似乎并不为过,当人们觉得你所做出的产品再跟不上当下的环境时,被淘汰,似乎不是什么怪事。

宋不可在唱片工业时代,不客气的说,他就是王,他就是最强的制作人,他就是最优秀的推手和老板,那是一个辉煌的年代,他给别人写的歌,街知巷闻,他呕心沥血做的词,被无数年轻的男男女女摘抄,在那个时代,他用他的才华,证明了自己是何等的优秀。

可后来,MP3风潮来袭,再随后便是可携移动设备的天下,可他仍然傻傻的做着唱片,他知道大势所趋,可是他并不愿意妥协,在那个正版只能卖三天的年代,毫无疑问的就是接连的亏损,可当初家底雄厚的他,仍以为自己能熬过这个寒冬,看到阳光明媚的春日。

当初,手底下几员大将,无不是独当一面,唱情歌的潘飞云,被喻作情歌王子,忧郁的眼神,披肩的长发,削瘦的身材,还有那些脍炙人口的情歌,无一不是少女们的心头好;唱民谣的温蔷与周全,唱着一首又一首,直击人内心的清新歌谣,陪着一代人成长。

可他们加起来却都比不上一个万楚,没有人怀疑,他就是当时歌坛的天下第一,发片三日,销量一千三百万张,一举打破所有记录,前无古人,在唱片业逐渐衰败的后来,自然也没了来者,他也是第一个在港岛红流体育场开演唱会的内地摇滚男歌手,且一票难求,座无虚席,时至今日依然还有无数人怀念那个最为辉煌的摇滚年代,而他就是那个年代。

而他的所有作品,大半出自如今这个浑浑噩噩的胖子手中,宋不可在坚持着自己的少年梦时,他曾坚信那个名为万楚的男孩,他的爱徒,绝对是陪着他坚持到最后一刻的人,可是当那个男孩在公司接连亏损的状态下,第一个踏进他的办公室,并放下那一块钱的违约金时,他才明白,如今再不是那个男儿重意气的年代了,也再见不到男儿侠气冲云霄的景象了。

万楚走的第二天,宋不可便解散了公司,赔偿了所有解散费,一分不少,妻子也带着孩子离了家,而心灰意冷的他,翻新了自家的老院子,过起了白日养花草,晚上一醉到天明的日子。

宋不可曾以为自己再不会对那个圈子有任何的留恋了,可是当他在那个软件里见到认真弹唱的沈长歌时,他没忍住的出了门,就那般漫无目的的在街边闲荡,当他听到沈长歌唱歌时,那咄咄逼人的才气,恬淡的气质更是让他仿佛看到了当年他手把手教出来的爱徒,他不可否认的有了从头再来的念头。

沈长歌扛着碎碎叨叨的宋不可回了房,他的房间很干净,也很简陋,陈设少得和沈长歌那间别无二致,沈长歌有些叹服他内心的强大,强大得仿佛不需要外物的装饰,把宋不可安顿好后,沈长歌回到房间里,打开了搜索引擎,输入了宋不可万楚,可出来的消息却让他有些怒火中烧。

一篇又一篇的消息,大书特书宋不可是如何冥顽不灵,万楚是如何苦劝无果,可凭着义气仍然坚持到公司倒闭才离开。

当有一天看了几篇报道,沈长歌时至今日才明白,何为厚颜无耻,何为落井下石,他突然很想看看,如果有一天,一个比他更为出色的人,站在一个万众瞩目的舞台上,一下一下的揭开他的口蜜腹剑时,他会是什么表情。

重活一世,做点有意思,有意义的事,似乎方能不负韶华,不是吗?沈长歌躺在并不柔软的木板床上,带着这样的念头,沉沉睡去。

沈长歌随着慢慢升起的太阳,已经跑了三公里,顺便在路上买了四个大肉包子,两杯豆浆便回了住处,进房去把仍在熟睡的宋不可叫醒,早已没了早起习惯的中年人,迷迷糊糊的起床,昏昏沉沉的在餐桌前食不知味的啃着包子。

“你的合同呢?”

宋不可闻言,有些没反应过来,迷茫的看着沈长歌,随后才反应过来,有些讶异的看着坐在对面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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