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安然曾无数次失眠在凌晨的夜,她总渴望自己能穿上帅气,飒爽的皮衣,配上一条勾勒曲线的牛仔裤,长发披肩,烟视媚行的坐在高脚凳上,扶着立麦唱着自己想唱的歌曲,她想让世人看看她已经是个马上三十岁的成熟歌手。

可理想与现实似乎总是南辕北辙,背道而驰,现今的她仍然是那个二十八岁依然在华美舞台上穿着蓬蓬裙,娃娃脸上一脸甜笑,唱着与童谣相近的歌曲,在舞台上蹦蹦跳跳的“国民初恋”,零绯闻的优质女艺人。

她想恋爱,她不想接那么多的商业演出,她想被别人看作歌手,她不想强撑着假笑在那些舞台上供人观赏。

她在没有行程的时候,都会把自己关在那个二十平方的工作室里,在里面写就无数歌曲,关于爱情的,或者她很喜欢的爵士,亦或者偶尔那么一两首离经叛道的摇滚。

可每次她兴奋不已的把自己的心血交上去,渴望着他们愿意包装自己新的形象,得到的却只有那么一笔版权费,当她冲进那个满肚肥肠的老板办公室,得到的回应却总是那么轻飘飘的一两句话,你给你的听众的印象太过根深蒂固了,要是一下子转变,他们不会是接受的,除非你的歌能更好,好到歌曲的质量能比当年你登上春晚舞台唱的《快乐歌》更加优质。

“我能写的。”男孩露出他标志性的腼腆笑容,似乎略带羞涩的对段安然说道。

“吃饭。”宋不可站在厨房的窗户边声音洪亮的叫道。

段安然准备追问,却被宋不可的呼喊声打断,只得作罢。

今天是商定好的专辑发布会日子,沈长歌起了个大早,跑完步之后便在房间里打理自己。

“能不能不穿西装啊?”沈长歌不停摆弄着领结走下楼梯,他觉得自己今天说不定会成为第一个被自己打的领结勒死的人。

“两千多块呢,正式场合就得这么穿。”难得换上一身干净T恤,浅色宽松牛仔裤,还找了双皮鞋套上的宋不可悠闲的摊在小院的摇椅上,嚼着茶叶对沈长歌说道。

“那你不穿?”沈长歌不满的回击。

“我穿了干嘛?我又不用上台。”

沈长歌想竖中指,忍住了。

出租车到达会场后门时,阵仗大的让沈长歌想回去,嘈杂的环境,密密麻麻的人头,都让他感到很不适。

可是没有人会注意一张出租车的,或许是哪个迟到了的工作人员,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着那张刚刚到达的丰田阿尔法身上。

“潘飞云到了,走走走。”一拥而上,好似动物迁徙,沈长歌见状,急急忙忙从后门钻进了会场,暗自庆幸。

百无聊赖的坐在化妆间里,四处打量,任由戴着口罩的化妆师在自己脸上涂抹乱画。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