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宇从库房借了两辆马车,一辆载人,一辆载货,冯得禄又帮他在叫了五个队伍里的棒小伙子,一行人来到了南城的林家。

林家虽然也有五间低矮的土坯房,但是里面真正值得带去新家的东西,真没多少,而且可以人先过去,之后再整理那些繁杂而又不重要的东西,或卖或送人都可以。

林志宇已经去看过那个小院,果然如陈兴安所讲,院子虽然不大,只有五间房,但是位置算是很不错,在陈氏家族的聚居区里,治安有保证,院里有一口自己的水井,有树有葡萄藤,还有片不大的花圃。

屋子里家具等用事一应具全,虽然不是全新的,但是比起自家的,好的不是一点半点。就连被褥,都备有多套干净的,品质还非同一般,林志宇觉得这里以前很可能是陈家用来招待外来有一定身份的宾客的院落。

“哥哥,这里就是我们的新家吗?它好漂亮啊!”看着院落,换了一身新衣服的林怜儿兴奋地拉着林志宇的衣角道,她从记事以来,基本上就是在南城里渡过的,这样漂亮的院子,最多也只能是在门外站着看看罢了,哪里想到会有一天,自己也能够住进如此漂亮的院子里来!

“是啊,这里就是我们日后的新家了。”林志宇爱怜地抚摸着她的头发,心里却是酸楚——林家当年在北城的院子比这里还要宽敞十几倍。

“娘,娘,哥哥说我们日后就住在这里了!”林怜儿连蹦带跳地拉着林母的手,快乐地像一只重得自由的小鸟。

林母的脸上虽然带着笑容,但是眼睛里却多了几分水光,她当年也是千金小姐,嫁到林家也是做未来的家族主母的,大半辈子都过得是普通人家想都不敢想的奢华生活,被生活逼得过了这些年的苦日子,又终于看到了苦尽甘来的一天。

与林志宇他们的新家相隔了三条巷子即是林氏家族本代族长林以贤的住处,那里比起林家可就要气派多了,光是一个后花园的占地面积就大了十倍都不止。

“你说陈兴安将陈氏名下的一座院子租给了志宇那小子了?”坐在葡萄藤下喝茶的林以贤不动声色地道。他虽然是林志宇的叔祖父,但是年纪也不过刚过四十,仅比林志宇的父亲林咏智大两岁而已。

“是,我已经验证过这一消息,确切无误。”半拉屁股悬空坐着的林咏武连忙站起身来躬身答道,“而且,一年租金才要三个金元,依我看,这分明是不给我们林家面子啊。”对于林家母子的态度,其实这些年来,林氏已经表现地很明显了,一直以来,也确实震慑住了很多人,使得林家三口日子过得格外的艰辛。

低头喝茶的林以贤手微微一顿,隐蔽地翻了个白眼,这个林咏武就是脑子有时不大灵光!林氏家族不过是陈氏家族六大附庸家族之一,即便是在六大附庸家族之中,实力也只能归于中下游,陈兴安做为陈氏家族的核心人物,提拔、奖赏一个林氏的年轻人,还需要事先和林氏打招呼吗?难不成林氏还能以此为借口向陈氏家族发难不成?

何况,林志宇是前族长的嫡孙,还要叫他林以贤一声叔祖父,所以有些事情是不能够放到明面上摊开来说的,那样只会令林氏家族和他林以贤在青云都里颜面扫地,成为他人的笑柄。

林以贤心里也是满腹的疑惑,自己对这个侄孙可是一向都有所关注,他在青云都上学期间,虽然方方面面的表现都还不错,但是也绝对谈不上如何地惊艳绝伦。进入陈氏狩猎堂之后,相当长的时间里也只能说是表现地中规中矩,谈不上坏,但也不算多好。

怎么自从那一场铺天盖地的沙暴后,林志宇就仿佛一夜之间开了窍了,不但在沙暴中存活了下来,还独自猎杀葵青沙蚺,与冯得禄一起引开剑齿蜥,成为陈氏狩猎堂新一代成员中的佼佼者,耀眼的光芒将同龄者全部都压制了下去。不知情者都为此而恭贺林氏家族又出一麟儿,知情者却是在等着看林氏家族的笑话。

他之前派林咏文去游说林志宇离开陈氏狩猎堂回归林氏,可惜被林志宇以不能毁约为由拒绝了,至于私下交易葵青沙蚺,林志宇虽然满口应允,但是到现在,也没见个蛇尾巴。这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样精明、圆滑,让人捉不到把柄了。

林以贤沉吟了半晌才道:“咏武,你去通知咏文,要他准备一份厚礼,送到林家母子手里,算是为他们移居贺礼!”

林咏武怔了片刻,方才点头应是,起身而去。

林以贤站起身来,负手随意地在后花园里走着、赏花、观鱼,只是那紧锁的眉头暴露了他心中并不平静。

他成为林氏家主,是硬从自家侄子手中抢过来的,这其中固然是因为他手段了得,拉拢了族中的很多人,但是他也知道,侄子无意与他拼个两败俱伤,令林氏元气大伤,给其他家族乘虚而入的机会,所以后期主动退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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