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

北堂烨轻柔的声音把我从回忆中拉回来,我不经意地揉了揉眼睛,“没怎么呀,就是看夕阳看久了,眼睛发涩,你买的酒呢?”

“喏,这呢。”

我一把将酒抢过来,拔掉封口的塞子,仰头就灌了一大口,把我呛的好一阵咳。一只大手连忙拍着我的背,嗔怪道:“总是这样,又没有人跟你抢。”

我抬起头看向他,这个绝美的红衣男子,他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朋友,没有他的话,我的生活不知道有多单调。

“怎么?被我迷住了?”见我看他,他很是自恋地拨了下乌黑的长发,笑得满面春风。

“切,你又不是我家阳阳,我迷你作甚?”虽然他的确长得很好看,被称为“鸢京第一美男”,是整个大瀛国闺中女子的梦中情人,但就是因为长得太美,我反而觉得少了男人该有的阳刚之气,尤其他又特爱穿红衣。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不阳刚,他也是挺爷们的,身长八尺,能文能武,真心是男人中的男人了,只是不是我喜欢的那种款,做男闺蜜挺好的。

北堂烨瞬间黑脸,抢过我手里的酒坛,一屁股坐在我对面,仰头灌了几口酒,细长白皙的脖子立马显露出来,那姿态如画中仙人,不,比画更美,就连这湖光山色也要为之羞愧,我不禁叹道:“妖孽啊妖孽!”

北堂烨举起衣袖擦了擦唇边的酒渍,狭长的桃花眼睥睨着我,“李岳阳到底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张口闭口全是他,难道你在他身上花的心思还少么?他可曾有半点回应?”

“我乐意!”我一把把他手中的酒坛拿过来,喝了一大口,脑海顿时呈现出李岳阳那张如鬼斧神工雕刻出来的脸,心中不禁荡起涟漪,一脸花痴地笑道:“他是我的男神,不管他对我怎么样,反正只要每天能看他一眼,我就很幸福了。”

说起李岳阳,那还是在半年前的宫廷御宴上遇见的,当时虽着一身官服,可丝毫没减半点风姿,要身高有身高,要身段有身段,那眉眼,那鼻子嘴巴,天哪,哪是人世间该有的,我一直认为他是下凡历情劫的仙人,而那个劫肯定是我。要是能跟他在一起,就算是天打雷劈我也觉得很幸福。人长得帅不说,还特有才,据说他三岁就开始念书,四岁能作诗,五岁能习文,七岁的文章就名满天下,八岁秀才,十岁状元,十七岁就官至少府,二十出头便已是吏部侍郎,学霸中的学霸,牛逼的不能再牛逼了,像我这种智商的在他面前瞬间碾成渣渣,不,连渣渣都不剩。这样的人能不招人爱,惹人慕么。

北堂烨看看我,一脸的不屑,“真是眼瞎,我这么一个天下第一美男天天在你面前晃你也不正经看一眼,却非得天天堵在宫墙外看那一张冰山脸,我看你不仅眼瞎,心也瞎了。”

我才不管他怎么说,反正我就是喜欢我家阳阳,他虽然不苟言笑,但我觉得那样子更是不食人间烟火,更帅了。

“走啦,天都要黑了,等下我又得爬墙了。”我站起身来,拍了拍坐的发麻的屁股,这不雅的动作又被北堂烨嫌弃了一番,我无所谓地跟他做了个鬼脸,“我就这样了,咬我呀,嘿嘿!”

说着,我连蹦带跳跑远了去,北堂烨却施展轻功,几步追来,手一长,抱住我的腰,凌空而去。

立在自家府邸的高墙上,我冲北堂烨眨眨眼睛,“要不,你收我为徒,教我武功吧。”

“你学这个作甚?”北堂烨问。

“学会了就不用你送我回家了,我自己也不用辛苦爬墙进进出出了,而且飞来飞去你不觉得很帅吗?”

“不觉得。”

看他并不乐意教我,我便如往常一般嘟起嘴,抱着他的胳膊撒娇:“好不好嘛,你就教我吧。要是以后再遇见李新月这等坏人,我还能自保呢。”

“我会保护你。”

“可你不能无时无刻陪在我身边啊。”

“能,只要你愿意。”北堂烨眼里满是柔情,仿佛要溢出水来,瞧的我心尖儿直打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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