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宜交易,忌入宅

盛夏的中午总是十分无情,太阳无视被高温炙烤的人们,一波又一波的热浪席卷着这座城市。

那怕已经开庭,空调卖力的为大家提供者凉意,但是那些依然无法完全驱散人们残留的热气与汗水。

今天是刘睿生命中值得被铭记的一天,这是刘睿结束实习后第一次以律师的身份出席庭审。

九六年一个酷夏的夜晚,孤儿院的门卫在门口发现了尚在襁褓的刘睿。

当然【刘睿】这个名字也是孤儿院起的。

刘睿一直长到5岁时,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生理疾病(一般被抛弃在孤儿院的婴儿大多先天残疾或脑部疾病引起的智力)和智力问题。反而聪明伶俐,十分乖巧,给人的感觉就是这孩子很有灵性。

所以院长就以自己的姓氏‘刘’,再单取一个‘睿’字给我们的主角命名,并且时常感叹刘睿的亲生父母失去了他们最宝贵的财富。

像刘睿这种情况,让他跟孤儿院的其他小朋友一起在幼儿园上学会耽误了他,所以院长就将它送到了正常的学校就读。刘睿也没有让院长失望,顺利考上了大学并读了法学专业,当上了律师。

而今天的这场官司,就是他的死党温杰遇到了困难。

其实刘睿一开始就知道这场官司输定了,他的委托人也就是温杰,【柏科】是温杰创立不到一年的小公司,而被告【豪科】是生化、生物科研方面的巨头。

温杰与几个大学同学,一群有梦想并且敢拼敢闯的年轻人靠着能力和运气开发出了一整新型的医用镇痛剂PFA(Powder For Ahesia)。

温杰带领着团队在研究测试阶段,项目组出了二五仔,连同配方、实验日志以及临床试验记录一起私下卖给了【豪科】,换取了钱财和工作,且【豪科】根据现有的实验数据与雄厚的财力人力先一步完成了所有药检程序,并申请专利成功上市。

最可悲的是当温杰疑惑【豪科】的配方与自己的如此相似时,二五仔忍不住的开始嘲笑他,并告知了自己的背叛行为。

并且还告知了自己以将除温杰之外的所有组员全部策反后,心灰意冷,决定在解散公司之前请刘睿铁哥们诉苦,想想办法,搞一波【豪科】,争取出一口恶气。

刘睿想想了自己刚刚律师实习结束,就以律师的身份帮朋友(一部分原因)

刘睿接这个案子的时候,他所在的律所一些长辈都不支持他打这场官司,劝他不要打这种必输的官司,对自己的履历不好。

还有一部分同期结束实习的同事为他这种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义气标识赞扬,并在私下庆嘲笑这是一个傻【哔——!】,竞争对手又少了一位。

“温子,现在是休庭时间,咱们按原计划执行,用你伪造的录音吓吓他们,争取让他们提出厅下和解,这样咱们才能很敲他们一笔,多少能收回来点。”刘睿一边思考一会儿怎么和【豪科】的人谈判一边和温杰说道。

温杰不解的问刘睿:“唉,睿子,咱们当初可不是这么说的,不是说能告赢吗,怎么成庭下和解和敲诈啦?”

“得了吧温子,我不和你说能胜诉,你就不帮我搞假录。对面可是财力雄厚的【豪科】,整个法庭都是向着他们的,我们能赢就有鬼了。用假录音诈他,让他们为了名声着想提出和咱们庭下和解顺便敲点封口费才是唯一出路。”

假录音是我在听说那个二五仔嘲笑过他时想到的注意。让他给我搞个变身器,再将当时的台词和语气由我和他重来一遍,并录下来以假乱真。我对温子的技术还是很有信心的。

“靠,有钱就是了不起。睿子,这次全靠你了。”温杰沮丧的对我说道。

休息间,下午的阳光从窗户照进,打的整间屋子异常明亮,并残留着中午阳光遗留下的温度。

“OK,录音你听完了,有什么感想。凭这份录音和我们之前提交的证据,就算整个法庭都向着你们,你们最终就算赢了,声誉也一定会受到严重的损失。”刘睿对对方律师严肃的说道,但显然对方是根老油条,脸上一点慌乱都看不到。

“呵呵,一份录音算什么。还有,录音中对话的两人现在还是同事关系,所有你这份录音的在庭上会被认为是伪证。提交伪证的罪过我想不用跟你多说”

从对方的话语里刘睿知道了今天的事不会这么简单,但还好他留有后手。

“如果我能证明这份录音的真实呢,那个二五仔可没有你想的那么谨慎,他在和你们交易完并签了合同与保密协议这种事都能为了嘲笑老上司而说出来,那你可想而知他的合同在家里也不会太用心去藏。”

没错,刘睿真的去哪个二五仔家偷了他们的合同,并留了一份备份,拿走了原版。

要说这溜门撬锁的技能,就要就从刘睿孤儿院的经历说起,这个咱们后文再表。

一个成熟的律师不会让人看出自己的慌乱,永远一副稳操胜券的表情。

此时对方律师就以处变不惊的神态稳定的和刘睿交流着“合同,还是偷来的。我想你知道,用偷来的合同作证据时的下场。”

“哈哈,下场。“刘睿有恃无恐的笑道”你会考虑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律师的下场,你还是想想你委托人的下场以及之后他们怎么对你吧。我想现在你知道该怎么做,前辈。”

作为一名前辈,对方清楚的知道刘睿就算交出这些证据也不会赢了自己,打赢这场官司,因为自己的雇主很有力量。

但是如果不管不顾的让刘睿交出这些证据,那么雇主的面子肯定挂不住,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失大量声誉,那这就是自己失职,甚至变相的表示自己败了。

对方律师在心里暗暗想到“这个毛头小子有两把刷子啊,这种办法都能在这么短的时间想出来,还有这么强的执行力。在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不可能赢的情况下,能立刻转变思路,让自己也不会输。他既然将证据私下告知我,而不是直接呈上法庭,表明他也知道鱼死网破对自己不是最优解,看来是想让我提出和解。哼,有趣,就当是提携后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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