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并不是第一次听说美因茨上校表达这种观点了,但是这一次,兴登堡元帅却更加重视了起来。

“我明白了,既然如此,那么这件事情就全部交给你去处理好了,我就不多过问了!”

兴登堡元帅很聪明,他如果事事都要插手的话,那么最多只能培养一个没有自己主见的跟屁虫,无法培养出一位领导者出来。

如果想让美因茨将来担当大任的话,就必须要学会放手,给他机会让他自己独当一面,在这个过程中,他能做的就是给对方兜底,不管成败,他都要站在美因茨的身后保护他,避免这个有着无限宽广前途的年轻人误入歧途!

当然,他也绝对不允许其他人对他看重的年轻人下手!

……

1919年8月11日,刚刚当选魏玛共和国总统的弗里德里希艾伯特颁布了魏玛共和国的首部宪法魏玛宪法!

这部宪法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议会民主制、联邦制的共和国。

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现存的国家体制势必要进行大刀阔斧的整改才行,比如说,原本的邦国的权力将会被彻底取消,这些邦国不再是国家,而将变成共和国治下的一个州。

尽管从目的上来说,这部宪法可以极大的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更加有利于整合整个国家的力量,这种整合无论是在和平年代还是在战争年代都是大有好处的,但是这部宪法的内容有些过于激进,这种内容,在铁血宰相俾斯麦在世的时候尚且不敢推进,更何况是此时处于风雨飘摇中的魏玛共和国?

魏玛共和国此时的权力并不稳固,国内支持他们的人数并不多,工人们之前起义过,对于镇压过他们的新政府,他们自然是没有好感。

而容克贵族的利益大部分都跟军方和地方捆绑,这两者都不站在联邦政府这边,尽管遭到了极大的削弱,但是此时军方还是德意芷境内最大的实权派,他们好歹拥有10万名从数百万军队中挑选出来的,最精锐的士兵!

所以军方的态度极为关键,但是,艾伯特总统此时跟军方的关系并不算好,所以军方的态度暧昧,没有明确的表示赞成,也没有站出来反对。

至于各个邦国的态度,那就很一致了,对于这部宪法,他们强烈反对!

这其实也很好理解,在第二帝国时期,各个邦国其实拥有很大的权力,第二帝国其实是中央集权和联邦制的混合体,各个邦国的国王不仅是本国的君主,同时也是德意芷帝国的高官,带有爵位的国王在全国各地都能享受特权,所以他们自然会维护和支持这个国家,毕竟这个国家能个他们提供安全的保证,还能让他们享受权力,他们没有理由不支持第二帝国。

而且,各个邦国的权力还不仅仅局限于此,他们还享有跟其他国家建立外交关系,派遣驻外使节甚至是建立自己军队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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