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健翔在脑海里努力回忆着自己学过的法律知识,想要解答这位热心观众的问题。
不管问题多么尖锐,总不能在第一次就以失败收场。这样的话,自己多没面子啊。
罗健翔沉默了良久,“这位朋友,真是问了个好问题!”
“哈哈哈,罗老师真幽默。”
“这种都能说是好问题。”
“我觉得算是犯罪的,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偷东西!”
……
“各位,樱桃大家都知道,是很贵的一种水果,我们假设这袋樱桃的价值超过3000块,就是达到数额较大的范畴之内。”
罗健翔缓缓开口道,差点没忍住笑了出来。
“大家觉得这算盗窃吗?”
还没等观众回答,罗健翔接着说道:“不算!”
“什么?偷了这么多樱桃都不算盗窃?”
“罗老师认真的吗?”
“我信了,已经准备去水果店了,有没有一起的?”
“谢谢,我已经去超市了,派出所的手铐很好看。”
“罗老师,但凡你有点良心,就来医院看看我。”
……
看着大家欢乐的弹幕,罗健翔开始解释:“为什么不算盗窃呢?因为这算是紧急避险,再不吃我就要饿死了啊。”
“我想起来之前有个同学问过我的一个问题,简直是惊世骇俗,吓死我了。”罗健翔说着就要笑出来。
……
“他说,如果有只熊猫要咬死我,我能不能把这只熊猫打死?”罗健翔顿了顿,接着说道:“我说这还用问?你觉得人和熊猫哪个更贵?”
说到这里,罗健翔忍俊不禁,对着镜头笑了起来。
弹幕也再次一条条地刷了起来。
“罗老师还能被吓死?”
“让它咬!让它咬!”
“干掉熊猫,你就是国宝!”
“首先,你要打得过熊猫才行啊……”
“很明显,熊猫更贵!”
……
看着直播间的观众越来越多,罗健翔也渐渐放松下来,很快就进入了状态,他沉默了一会,留了一些时间给大家回答。
看着一片回答熊猫更贵的弹幕,罗健翔笑了一下,“可以肯定,人更贵!”
这下观众们纷纷打出了问号,认为罗健翔的讲述难以置信。
“熊猫是国宝啊!”
“怎么可能人更贵,人是最不值钱的了。”
“我还是不敢去打熊猫……”
……
“我们知道熊猫是国宝,但是人是无价之宝。”面对弹幕的一阵阵质疑,罗健翔才开口解释,“在座的每一位,都是无价之宝。”
“所以大家想一想,如果你真的一个月没吃饭了,快要饿死了,见到熊猫应该干嘛?”
“直接吃了它!”
罗健翔对着镜头说完,做出一个装作凶狠的表情。
“吃完了之后,还要把他的皮扒下来穿在身上,因为我冷啊,明白我的意思没有,见熊猫吃熊猫,见金丝猴吃金丝猴!”
观看直播的观众听到罗健翔这么说,一片哗然。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