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我在美帝当特工

1.5 探案、习武

整整两个月,邓枫一直生活在恐惧中,不过,这并没降低他的学习积极性,相反,他学习更拼命了。以至于连约翰逊一家都开始劝他休息。

“嘿,乔纳森,你得学会休息。我记得你们华夏有一句名言,叫做会休息的人才会工作。你的英文进步非常大,而且,我看的出来,你的脑子真的很好,至少,不管是你的英文水平还是你的智商,应付圣安东尼奥私立中学的课程都不会有任何问题。既然如此,你已经没必要这么拼命。”这天,难得全天在家休息的约翰逊实在看不下去邓枫的拼命尽头,好心的劝说他。

“谢谢,约翰逊先生。不过,我很好,您看,我的精神和身体都没问题,我感觉自己壮的可以掀翻一头牛。”有些事情,邓枫实在没办法解释,只能无奈的说套话。

“不,乔纳森,你的脸色好像被魔鬼吸收了生命力,苍白的吓人,但你的眼圈完全可以媲美你们华夏的那只可爱的国宝。你需要休息,至少,先睡一觉,然后出去散散心,哪怕只是逛逛街。”约翰逊严肃的看着他。

“约翰逊先生,我每天早上都会跑步,我的身体很好。”

“但是你的精神极度糟糕,这会要你的命。我知道你们华夏人都非常重视教育,但是,这不应该以生命为代价。而且,距离开学已经没几天了,你不希望自己用这幅鬼样子去面对新同学吧?”

邓枫沉默片刻,终于抬起头,“谢谢您,约翰逊先生,我明白了。”

“OK,先洗个热水澡,然后好好睡一觉,有什么问题睡醒了再说。”约翰逊笑容满满的安慰他。

热水澡之后,邓枫脸色明显好了很多。然后毫不迟疑的进了卧室,把自己扔在床上,很快就去和周公女儿谈人生谈理想了。

一通好睡,当邓枫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阳光已经非常贴地的从西方照进卧室。邓枫迷迷糊糊的看向墙上的石英钟,发现已经下午四点多了。

简单清理一下个人卫生,当他走进客厅时,约翰逊正在看报纸。

“嗯,你的状态看起来好多了。中午是我没让人叫你起床,相比于一顿午饭,休息对你更重要。”约翰逊上下打量他一遍,满意的点点头。

“谢谢您,约翰逊先生,我准备去唐人街逛逛。老实说,我来了三个多月,也在唐人街上课将近三个月,但还从没逛过。”

约翰逊露出满意的笑容,“你早该如此。去逛逛吧,如果饿了,厨房还有些吃的。”

“不用了,晚饭一起吧。”邓枫转身走出别墅。

唐人街。

邓枫漫无目的的沿着街道闲逛。整条街道到处都是中英双语的招牌,只是中文都是繁体,很多招牌还是竖着的。店面以中餐厅、杂货铺、洗衣房之类的居多,只是档次不太一样,既有只挂个“早点”牌子、两三张桌子、一家人一起上的小摊子,也有三层楼高装修豪华的大酒楼。

街上除了华人,欧美人也很多,毕竟,这里收费较低,不管是哪个国家,穷人都占大多数,他们对价钱很看重。

“嗯?”

当邓枫走完了半个唐人街的时候,突然听到前方一段混乱的呼喝声,似乎一群人在从事什么活动。

他眼睛一亮,突然想起了华夏的国粹之一——华夏功夫。

虽说传统武术的各种学校、武馆假的居多,但那是国内,国内有的是人,能够忽悠的范围也大得多。一家武馆只要打开名声,馆主基本上就是躺着数钱。很多假冒伪劣产品甚至连基础都没有,就能装、能吹,很多家庭送孩子进去,一两年才发现孩子啥也没学会,钱倒是花了一堆。

但不要紧,就算在这里砸了牌子,换个地方照样敢称“大师”,伪造几个锦旗、牌匾,在地方电视台刷一段时间的广告,再摆上几个酷炫但基本没什么屁用的表演,说不定还能再忽悠几个人,继续赚的盆满钵满。

国外则完全不同。虽然在李小龙之后名气很大,实质上却只是给华人贴了一个“标签”,普通老百姓未必有时间关注。而且,欧美人功利心要比华夏人重得多,平时说话办事也比华夏人简单直接的多。我想学武术,你身手怎么样?什么,你连我都打不过,那你开个屁的武馆,滚蛋!

在外国开武馆,如果没有实际身手,估计很快就被人高马大的白人壮汉掀翻了,“拳怕少壮”、“乱拳打死老师傅”的情况并不是危言耸听。

唐人街,正是武馆的集中区域。这个唐人街不算大,但武馆正好有一家。

邓枫早就听说了,只不过以前一直没多想。但是,凡是华夏长大的孩子,有几人还没个“大侠”梦想?当然,美女们自然是“侠女”,不是浪情那种,咳咳——

“自由美利坚,枪战每一天”,原本邓枫并没在意,长期在华夏的生活习惯让他完全忘了犯罪分子也有枪,“涉枪涉爆”四个字就意味着大案要案,进入美帝后一直生活的富人区,这里的治安也很好。

自己现在正身处于到处都是各类枪支的国度,甚至如果你狠一点、实在一点,说不定已经自己买回一些更加不和谐的东西。比如说,前几年有个新闻,男子开坦克上班引起局部恐慌。

两个月前的那件事对他刺激很大,让他第一次想起了,这里是美帝,不仅仅是枪支问题,还有枪支使用管理的问题。这片土地上的所有人,都有可能是动不动就进山玩命的猛人。

特别是那张年轻的夏恩*韦斯特面孔更是让他瞬间陷入恐慌之中,不管是哪个影视版本,美帝的枪战都不只是几只小水管能够概括的,劫匪直接使用军用枪械、弹药充足、士气高昂,很轻松就把警方压得喘不过气。

更别说电视台记者,欧美镜头中经常出现的一例就是劫匪在疯狂开火掩护撤退,扫射的弹药乱飞,导致其中有一名工作人员负了伤,出现在镜头中时,正在地上拼命挣扎干嚎。

邓枫没遇上也就罢了,一旦遇上,谁知道会不会“生的随便,死的随机”,说不定一个乱飞的流弹就能让他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穿越。

所以邓枫拼命学习,期望将来能有更高的身份,也能更加安全。

但他忘了,“打铁还需自身硬”,单纯的学校学习明显不够,再高的身份也不敢保证是不是倒霉遇上糟心事。

很明显,现在,他有了更多选择。而且,此时的邓枫只有12岁,正是开始习武的好时候。

快走几步,很快,一家明显中式装修风格的门面出现在眼前,但当他看到门口的牌匾和武馆中坐在躺椅上的一个老头时,表情却由激动变成了古怪。

“莫家拳馆”,这是招牌。

至于店里的老头,花白的头发,花白的胡须,与须发颜色不太相称、看起来并不显老的面孔,白色中式汗衫,盘扣,胸口放着一把折扇,白裤子,千层底布鞋,看起来颇有高人风范,但配上包租公的面孔,邓枫唯一的感觉就是违和。

可能是邓枫在门口站的时间有点长,老头子难免扫他几眼,很快,他的颜色越来越亮,随即突然站起,但动作却让邓枫眼睛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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