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啊!”

江北忍不住的自我调坎道:“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误中副车?不对不对,应该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毕竟,这只兔子可比那只野鸡强多了!”

是,那只锦鸡看起来不小,可顶天了也就六七斤重,抓到宰杀清理过后,能得到五斤肉就已经很不错了,可这只灰毛巨兔呢?

至少有四五十斤的分量,清理过后,至少能够得到四十来斤好肉,更别说,还有一张价值不菲的兔皮。

在这缺衣少食的史前时代,食物很重要,但可以拿来做衣服的动物皮毛,也是一项很重要的生存物资。

所以,两相比较之下,灰毛巨兔的价值远在锦鸡之上。

“走运了,这回可真是走大运了!”

江北咧着嘴,笑的嘴都合不拢了,也是直到这一刻,他才相信,锦鲤的幸运光环可能是真的有效的,否则,他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大的收获?这充分说明,在很多时候,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

所以,江北转眼之间,就把那只从他头顶飞走的锦鸡给忘了,转而恬不知耻的宣布自己再一次狩猎成功。

谁说自己射的是锦鸡?明明自己一开始要射的就是灰毛巨兔!

事实已经证明,虽然自己没有经过相关专业的训练,但自己投射标枪的技术还是杠杠的,不然也不可能一发入魂,轻而易举的射杀了一只灰毛巨兔,而且还是一只蹲在洞里、足不出户的宅男兔!

所以,从现在起,请叫我江*神射手*北!

回到正题,绒草已经割好了,再加上意外的狩猎成功,江北无意继续在这里逗留,当下,他先将灰毛巨兔的血液放干,然后用泥土将灰毛巨兔的洞窟重新掩埋。

血流的太多了,如果不加以掩埋,浓重的血腥味很快就会吸引来肉食类的掠食动物,且不说会不会有危险,单单是这片漂亮的绒草地,如果被霍霍掉了,对江北来说,也是一种损失不是?

用藤蔓绳索将放干了血的兔子绑在背篓上,江北一手提着一大捆的绒草,一手擎着足有三米长的木矛,踏上了归途。

回到营地后,他先将绒草和黄桃放进树洞,这才带上一应工具,提着灰毛巨兔前往溪边,时间已经不早了,他得赶紧把兔子处理好,已经走过一次夜路的他,实在是不想再走第二次的夜路了。

为了保证新的取水点不受影响,所以,在权衡思量后,这一次江北还是选择在原来的乱石堆处理灰毛巨兔的尸体。

左右顾盼,四处张望,在确定周围没有隐藏的危险后,江北先用大石头将被神秘猛兽撞塌的石墙重新修补好,这才开始动手。

剥皮,剖腹,清理内脏.........

相比于先前的那头恐狼,这毕竟是自己曾经处理过的动物,虽然体型大了一些,但终究还是兔子,所以江北的动作明显熟练了不少。

半个小时后,偌大一只灰毛巨兔就已经被处理好了。

兔皮自然是尽可能完整的扒了下来,已经清洗过了;至于内脏则依然用阔树叶包好扔进溪流,让它们顺着水流向着下游漂去,远离这里;剩下的,除了骨头就都是好肉了,不出他先前的预料,至少有四十斤。

“真是大收获啊!”

江北喜滋滋的带着清洗好的兔皮兔肉往营地回返,想着兔肉的美味,回程的路上,他时不时的吞咽着口水。

事实证明,美食的诱惑真的很大,江北这厮硬是以远超往常的速度回到了营地,然后二话不说,直接将巨兔架上了烤架,炽热的火焰如同精灵在跳舞,不一会儿,便就有一股浓郁的肉香味传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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