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外头天还亮着,房间里却被厚重的窗帘遮住,透不进半点光亮,漆黑一片。

家里的环境恒温恒湿,被窝里永远舒适融暖,仿佛要把人吸进去似的,缠绵着不愿让人起来。

程淮安纤长的睫毛动了动,抱着被子翻滚半圈。

太久没在家里住,很多东西用不习惯。

她伸手摸索一番,找到床头的开关,打开大灯、拉开电子窗帘。

头顶亮起的灯亮度柔和、窗外也只剩一抹橙色的斜阳,光线并不刺眼,但是刚从睡梦中醒来的人双眼还惺忪,不适应地伸手揉了揉。

程淮安刚从国外回来。

时差使然,她昨晚七点多就困得不行,熬不住先睡了,今天凌晨起床,下午又倒头补眠,再醒来的时候便是现在,傍晚五点。

听说她这段时间学成归国,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千金和少爷们嚷着要给她接风洗尘,在周家办了晚宴,没过多久就要开始。

接到好友赵慕妍催促的电话,程淮安掀开被子下床。

不过,她对这场晚宴的兴趣不大,起床后,先是泡了个舒服的热水澡,再到衣帽间里挑一身衣物首饰出来换上,还不紧不慢地化了点淡妆。

少女的个子高挑、身段玲珑,一袭黑色星空礼裙的裙摆落到脚踝,随着步伐款款轻晃。她乌黑卷曲的长发披散在肩头,更衬得肤白胜雪,容颜娇丽,举手投足之间,优雅而风情。

即使宴会上各色千金迷人眼,姗姗来迟的主角依旧在出场时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大家三三两两地过来跟她打招呼,被程淮安应付过去。

虽说宴会是为了给她接风洗尘而办,其实也不过是一些爱玩儿的,想找个理由聚会开趴。

程淮安和较为相熟的几人寒暄几句,便拉着赵慕妍到边边角角里站着聊天。

程赵两家交好,两个女儿从小一起长大,关系自然好。

在国外读书期间,程淮安每次回B市,都会找赵慕妍一起聚。

两人本来应当一见面就叽叽喳喳地聊个不停,但是今天程淮安的时差还没倒过来,精神恹恹的,她只想在这儿走个过场,过会儿就回去。

少女掩唇打了个哈欠,眼角浮上星点泪花。

她右手托着一个红酒杯,懒洋洋地将头半靠在墙面上,说话语气还带着些困顿的粘糯:“殷诩今天不来吗?”

“周逸诚叫过了,说不知道有没有空过来,”想到那个淡漠出尘的男人,赵慕妍道,“他不是一直都特正经吗,从来不跟我们鬼混。”

“再说了,现在还有谁不知道殷总日理万机呀!”

殷家的政治地位极高,不仅限于本市,即便放眼全国,也称得上一句权豪势要。

老爷子殷弘致一生戎马,是共和国的开国将帅之一,他曾带领军队作战指挥,赢取大小几十场胜利;殷诩的父亲殷成远八岁入伍,是国内最早入伍的官兵,光荣牺牲于一次重大战役;家中小辈们虽还年轻,却也有在任务中频繁立功的,前途明朗、不可估量。

百年军旅的历史沿革下来,殷诩是家族中第一个改道经商的。

长辈们都走行军老路,本分安稳、一心赤诚,所有人里,反而是看起来最淡泊的人,脑袋里最有想法。

当初殷诩选择出国攻读金融学,长辈们虽然表示支持,内心却并不看好。

他从小在部队大院里长大,身边既不得成功商人的指教、又没有耳濡目染的环境,要想在这样卧虎藏龙的地方白手起家,谈何容易。

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自国外回来以后,殷诩仅用短短几年时间,便铸就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

从狭窄破落的地下工作室到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从寂寂无名到如雷贯耳,如今,就连B市原本的龙头老大都要让他几分,没人敢与殷氏叫板。

殷姓少见,整个B市也只有一家。

殷家原本低调,但因殷诩扶植商业旁支发展,家族地位变得愈发盘根错节、根深蒂固,没有人不知道。

单这个姓氏,就令人情不自禁地心生膜拜。

……

能做到这样的成就,与殷诩的性格分不开。

他凡大事必躬亲,严谨之致,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赵慕妍这番话的言下之意是,他大概率不会来了。

程淮安了然地点点头。

面对关系最好的闺蜜,说起话来不用拐弯抹角,她直白地道:“他要是不来的话,我就先回去了。”

赵慕妍笑她:“这高岭之花那么难摘,都多少年了,你居然还在坚持不懈啊?”

程淮安抿了一口香槟,香醇的酒液在舌尖转了转:“单相思,你不懂的。”

赵慕妍揶揄地“啧”了几声。

“不过,说起来,你们也有起码四年没见过面了,”赵慕妍也摇晃着高脚杯中的葡萄酒,“要是真的什么时候见到了,会不会尴尬?”

“可能会吧,”程淮安随手把头发撩到耳后,露出白皙小巧的耳廓,星月耳坠在水晶灯下闪闪发亮,“但是我每年的生日礼物和过年红包他都一次也没少过,再怎么样,也不至于冷冰冰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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