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卷福眼前的表情,那就是目瞪狗呆。

别墅的门开了,一只金毛大狗从里面出来,就像训练有素的私家侦探那样,这只金毛大狗左右看看,警惕性很高,还不忘轻手轻脚地关上门。

这是一只漂亮的金毛大狗,全身的毛如金子般闪闪发光,如绸缎一般顺滑,让人仍不住像冲过去摸一摸、抱一抱的冲动。

它的眼神充满了人类的智慧,那若有所思的样子,活脱脱像一个智者,也许比还达尼兹聪明。

卷福的下巴已经脱臼,《诡秘之主》原著中,苏茜得到了“观众”魔药,获得了人类的智慧,难道在这个世界中,苏茜在机缘巧合下也会成为异能者吗?

金毛大狗如一个忍者般,悄无声息地穿过草坪,走过街道。

“快跟上”,卷福低声提醒达尼兹。

达尼兹放下习惯性在啃的鸡腿,赶紧跟了上去。

两人一前一后,卷福跟在苏茜20米的距离后。他没有“隐匿”的符文,没有利用黑暗掩饰自己行踪的能力,但“守夜人”自带的对黑暗的亲密度,让他在黑夜中行动,被发现的机率比其他异能者要低得多。

达尼兹跟在卷福之后5米的距离。多年的狗仔队经历练就了他训练有素的跟踪本领。漂亮的喜剧演员、偷情的伯爵夫人、咸湿的上议院议长,什么人他没跟踪过,一条狗而已,不是小意思吗?

绯红月光中,金毛大狗越走越快,最后跑了起来,就像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狐犬。卷福灵性启动,“影子仆从费金”如利剑般飞出,无声无息间,穿行在寂静的街道上,就像一位黑夜中的幽灵。对,费金本来已经成为了幽灵。

突然,苏茜好像发现了什么,狗眼往后看了一眼,接着前进的速度变得更快,超过了每小时60公里,甚就像一台疾驰的蒸汽列车。

此刻,有些肥胖的达尼兹已经跟不上了,他跑得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

卷福虽然是“守夜人”,以敏捷和机动性见长,此刻也跟不上节奏。苏茜太快了,快得不像一条狗,更像一匹野马。

他驱动“影子仆从费金”,从空中锁定了苏茜的行踪,迅速使用钩绳,在皇后区连绵不断的别墅区间跳跃,不断缩短与苏茜的距离。

突然,在靠近香槟区的一片荒凉的街区中,苏茜不见了。

这一带原本是制铅厂,由于霍尔伯爵为首的革新党们不断争取,仑盾城一些严重污染的企业从城区搬走了。

旧的工厂搬走了,新的工厂还没有开始建设。所以这一带特别荒凉,如洪荒野兽般静静屹立的破旧厂房,破碎的玻璃窗如同一个个张开大嘴的野兽,正默默注视着来到这里的卷福。

卷福到了差不多10分钟,达尼兹才赶到,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你该少吃点鸡腿了。”卷福冷冷地说:“减减肥,不然妖怪来了第一个吃掉你。”

“我不好吃,肚里全是肥肉。”达尼兹拍拍肚子,自嘲道。

“咦,什么东西?”达尼兹奇怪,脚下面突然多了一些东西,仔细看过去,是一些细小的菌丝。

“搞什么鬼,”达尼兹尝试迈开步子,脚已经动不了了,无数菌丝暴长,成长速度好像放大了上千倍上万倍,缠住了他的身体。

达尼兹不断用随身的猎刀割断菌丝,但菌丝生长的速度远远超过了他破坏的速度。不一会,菌丝就完全缠遍了达尼兹的身体。此刻的他,就像一位长满植物的石像,完全动弹不得,既滑稽又可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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