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修,今年已经七十有二的高龄。

作为一介书生,他也算活的比较久了。

人生七十古来稀。

范修二十五岁考中秀才,之后又继续考了四十五年举人,参加乡试十五次,次次落榜。

这平阳城都快成了他的第二故乡。

尽管过了年龄,但老人家倔的很,每次乡试开考,还会赶来这平阳城凑热闹。

看着那些朝气蓬勃赶考的学子,他似乎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

十年寒窗苦读无人问津,一朝高中举人门庭若市。

考取功名,成了无数读书人唯一的目标。

为之奋斗,为之头悬梁,锥刺股,为之疯魔。

范修始终是放不下,即便垂垂老矣,命不久矣。

即便一只脚都踏进棺材板里,他还是期盼有高中举人,出人头地的一天。

开窗见残花,

夏日无新芽。

平阳五十载,

蹉跎生白发。

不经他人苦,又怎么真正理解别人心中的悲伤呢。

这首诗虽然简单,却很好表达出了范修对自己一生的感叹。

这时候,王大力才算略微理解范修心中的苦闷。

人生在世几十年,时也命也谁都说不清。

有的人就是运气好,坐在风口,一飞冲天。

有的人辛苦拼搏半辈子,还是只能在最底层默默的负重前行。

找谁说理去。

找不到呀,气运这事,老天爷都管不了。

王大力也不禁想起了自己前生。

接近而立之年,却也只能混迹在富土康之中。

累死累活挣点工资。

交了房租水电费,扣除人情来往,再有点娱乐活动,一个月下来,攒不下多少。

说好一起奋斗的那个她,也不辞而别,去了他乡。

辛辛苦苦工作,攒了点钱想回老家买房,却发现房价跟坐了火箭一样蹭蹭上涨。

钱越攒距离首付反而越遥远。

唉,人生苦短。

还是在大商帝国做个小小的货郎担安逸。

不用每天拼死拼活,看老板脸色,也没有赚钱买房那如大山一样的无形压力。

一个字,就是安逸。

再看茶楼里。

范修倾诉完自己的人生,心情似乎好了一些,也不在长吁短叹。

只是,王大力知道,范修根本没有放下。

王大力脑海中灵光一闪,想到一首诗。

便拿起笔墨纸砚写了起来。

昔往……

写到这,扔下笔不写了。

范修在旁边看着,王大力实在下不去笔。

他写的毛笔字实在太丑,难登大雅之堂。

相比之下,范修那首诗的字就颇有大师风范。

笔走龙蛇,刚劲有力,十分美观。

毕竟人家写了几十年,天天写,日日练。

“范大人,要不您给我代笔?”

王大力一句大人,给范修喊的老脸笑容灿烂,就像秋天里绽放的老菊花。

“掌柜的你念吧,我来写。”

老人拿起毛笔,王大力缓缓念出一首诗词。

昔往日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此朝夕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声落,笔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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