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去世的,葬哪里、如何葬,自然是婆家说了算的。
宋茹已经归家,即使冯家不想让自家儿子地底下孤单,还是想让宋茹葬进去,她却不愿了。
种种考量之下,她也没空考虑对不对得起亡夫了,宋老太太一说要托宋姑母寻摸合适的家庭,她就点头同意了。
宋姑母此次前来,就是有了合适的人选。
宋姑母的眼光和能力,是很值得信任的,此刻她娓娓道来,宋家人也听得专注:
“我说的这家,倒也不是什么旁的人家,而是赵家在府城的旁支。”
宋老太太是土生土长的本县人,一听就反应过来了:
“可是二十五年前搬走的那家?”
宋姑母颇为自得地点点头。
她和娘家走得近,自然也知道这两年有意和宋家结亲的是什么样的人家,她敢说,没一个比得上赵家,若不是有璞哥儿牵线,这门亲事,还落不到茹娘头上呢。
宋念虽然对那搬到府城的一支不熟悉,却与在本县的赵家子弟有些交情。
县城就这么大,经营得久些的家族之间,不可避免地会结亲。赵家虽然和宋念这一房没有姻亲关系,却嫁了个女儿给他隔房的堂弟。
更何况,县令是外调而来的,想做事,就不可避免地用当地大族的读书人。像宋念,虽然还在准备科考,却也为当地父母官做些事,算起“在职读研”的状态。
赵家和宋家情况类似,都有些族人积累了些家底,供儿子读书科考,自然也有奔前途的子弟在县令身边围着。
宋念和他们经常接触,对赵家在府城那支的事儿,也听说了一二。
他迟疑地问:
“可是赵家五房的赵雁林?我隐约记得,他放出话来,近几年不愿意续娶。”
宋姑母不屑地对着东边点了下头,解释道:
“哪里是赵雁林不愿续娶?不过是我们县的赵大老爷,当年把孤儿寡母得罪狠了,如今看人家发达了,又想贴上去而已。”
这是桩很多年前的公案了。
虽然只是县城里的家族,族长却在一族之内很有话语权。
只是族长家有权威,赵雁林的父亲却善做生意,日子反倒比族长家过得好些,两家难免有些摩擦。
等赵雁林的父亲一去,留下孤儿寡母四人,赵雁林家中行三,还有一兄一姐。大哥赵雁泽不过十岁,还算不得家主,他们的母亲是女人,更无权做主。
于是,赵族长就对“无主之财”有了分配的权力,包括家产、三个孩子,甚至守寡的妇人。
在他看来,这属于家族内部的资源再分配。让无父的孩子与无子的夫妻凑成一个家庭;让丧夫的妇人和打光棍的男人凑成一个家庭;家产充公,用以帮助家贫的族人。
总之,完全没问过被分配者的意见,就确定了该如何划分死者的“遗产”。
赵雁林的娘亲,和这个时代很多妇人一样,擅长忍耐。如果只是谋求家产,她就忍了,谋求她的孩子,她却受不了。
在族长有进一步动作之前,就带着孩子投奔了府城的远亲,一连多年不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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