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祁魏觉得自己更适合走独立音乐人路线呢?

因为祁魏调查发现,只要你有创作能力,这时候很多歌手或者乐队是更愿意走独立音乐人路线的。

并不是完全因为是和唱片公司签不了约的无奈之举。

原因嘛,也就是因为内地音乐市场还没完全被重视,各大唱片公司在内地还没处于垄断地位,独立音乐人不需要依靠各大唱片公司就能找到宣发渠道。

祁魏能“创作”,不需要唱片公司提供歌曲资源,随便找一个录音棚就能制作出母带,只需要找到发行渠道就可以了。

至于宣传嘛,这个对于唱片销量来说这个确实很重要。

但也不是必要因素。

看看任闲齐《心太软》这张专辑就明白了。

《心太软》这张专辑首先是在湾湾发行的,是反响平平,在湾湾并没有取得满意的销量。

所以在被内地发行商引进的时候也没有做什么宣传。

但后来嘛,这首歌火爆到什么程度大家应该也很清楚。

也就是说,在这个时期,你发行一张专辑唱片,可以不依靠宣传,完全是有爆火的可能性的。

当然前提是歌曲的质量能和《心太软》一样具有超高的传唱度,能口口相传,像网络一般发酵。

所以祁魏给自己首专准备的三首主打歌分别是《单身情歌》《月亮惹的祸》及《伤心太平洋》。

这三首歌贴近时代,抒情摇滚曲风也符合市场口味。

用这三首歌轻易说服吴老板就已经能证明了这一点。

也都是具有超高传唱度的歌曲。

这三首歌可能没有《心太软》那么高的传唱度,但也相差不了太多。

而且是三打一,优势在我!

虽说这个时候摇滚为官方所不喜,已经开始逐渐没落。

但那是因为某些摇滚人为了彰显个性,将摇滚当做了宣泄情绪的工具。

他们创作的不少摇滚歌曲立意和主题很丧,影响不太好。

再加上搞摇滚的有些不当人干的那些破事.…..

当然祁魏的这三首摇滚歌曲只是情歌,没有涉及到这些,所有也不用担心被波及。

当独立音乐人,不和唱片公司合作,也就意味着不用和唱片公司分成。

只需要搞定发行商就行。

能拿到更高的分成,也就意味着赚得更多。

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

那便是歌曲版权!

如果祁魏选择和唱片公司签约合作成为旗下歌手,“创作”的歌曲,版权一般默认是归唱片公司所有的。

这是行业的潜规则。

在歌曲版权这块,唱片公司是基本不可能和一个新人妥协来打破行业潜规则。

最多是出一笔购买费用,或者是协议版权收入给一定分成。

这都不是祁魏所在意的东西。

甚至祁魏可以不在乎唱片发行的一时利润,但是创作的歌曲版权绝不能放给唱片公司,一定要捏在自己的手里。

这年代网络才刚刚兴起,歌曲版权变现的方式不多,价值还没有得到充分认识。

但祁魏对歌曲版权的价值清楚的很!

歌曲版权才是真正的金鸡!还是能一直产金蛋的那种!

后世周胖子迟迟不发新歌,但是每年从老歌的版权收益中,都能收获数亿。

哪还需要那么辛苦的发歌啊!

一直拖着就行!

大的唱片公司资源丰富所以很难妥协,小的唱片公司可以商量但又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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