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你当朋友,你拿我当怨种!

这才是让柯克感到最生气的地方,看在上帝的面子上,柯克原本以为,他和这个理查德博士聊了大半年了,怎么样也能算是好朋友了。

就好像布鲁斯·浩克·班纳博士与他的网友大头目那样。

大头目不就是布鲁斯·浩克·班纳博士在网上认识的,然后帮着布鲁斯·浩克·班纳成功恢复成了仅仅是布鲁斯·班纳的吗。

柯克原本以为这个理查德博士就是他的大头目的。

结果……

柯克看着茶几上的资料深吸了一口气。

很好。

既然你拉黑我,那我送你归西,也很合情合理。

柯克冷笑一声,记住了资料上彼得·帕克的家庭住址之后,随即起身,领着两份资料走出了包间。

穿着燕尾服西装,带着眼镜的派对设计师抬头看着走出来的柯克,笑容依旧。

“卡伦先生。”

“这份资料销毁,帮我把这一份送到我的房间。”

“好的。”

“多谢。”

柯克将两份资料递给了派对设计师,道了一声谢谢后,便是转身朝着门外走去。

十分钟后。

柯克从将他车辆开到门口的侍从的手上接过钥匙,打开酒红色培罗T20的车门,坐了上去之后,直接发动驱车驶离了大陆酒店的门口。

引擎轰鸣。

酒红色的培罗T20在深夜的夜色下再一次化作红色流光,朝着布鲁克林的方向疾驰而去。

什么?

睡觉?

呵。

克家人的心眼都很小。

报仇从不隔夜。

而且……

柯克打从二十岁那年开始,睡觉就已经成为了一种兴趣与爱好,不是一件必须品了。

他不仅仅不用睡觉,甚至也不会再变老,更加不会变胖,一直将年纪与模样恒定在了他二十岁的时候。

爱丽丝一家人也一样,只不过,爱丽丝在转换的时候,是在十九岁,所以,过去了这么多年,爱丽丝依旧保持着那年十九,风华正茂的模样。

像这样的情况,普通人的世界当中,有着专门的词汇来形容他们。

吸血鬼。

或者……

血族。

在普通人的认知当中,似乎认为吸血鬼和血族是同一个物种的,但事实上,吸血鬼与血族,是完完全全的两个不同的物种来着。

用可以理解的话来解释的话,吸血鬼就像是居住在脚下这座纽约城中的皇后区居民来着,而血族则是居住在曼哈顿岛上,而且还是住在第五大道毗邻中央公园的那一批富豪。

因为相较于血族,吸血鬼的弱点太多了。

阳光。

银器。

大蒜,甚至于木制的十字架,这些东西,都可以对吸血鬼造成伤害,乃至于,普通人都可以依靠这些东西来杀死他们。

血族则不是。

比起暴露在阳光下就会自燃的吸血鬼,血族虽然不惧阳光,只不过因为在阳光的照射下,会将血族变得如同钻石一样一闪一闪的,所以血族的定居地一般会选择常年阴天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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