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再次回到庭审现场。

当然,李想他们肯定是不知道R城大学法学系大会议室发生了什么。

但是,当李想看到自己发表完质证意见之后,对面的刘俊和张敬的脸色都变得极为难看。

张远当然也看到了刘俊和张敬的表情,他身处其中自然明白,质证这个环节刚刚李想的表现几乎无懈可击。简直就像是一个高明的剑客,在对手漫天飞舞的招式中,找准破绽,每击必中。

裁判官:“现在由原告举证,被告质证。”

李想按照前期已经提交的证据清单,提交了证据①、R城大学为吴愁办理的学生证;证据②、吴愁在R城大学考试中涉及到的准考证、英语四级证书、毕业实习后学校认可并盖章的实习总结;证据③、吴愁在R城大学考试的考试成绩单;证据④、吴愁所在的化工系开具的一份证明。

前面几份证据还好,当刘俊和张敬听到第证据④的时候,脸色都绿了。

化工系这个证明是釜底抽薪啊,我们在前面冲锋陷阵,你转头给人家出一个证明,说原告已经通过了全部考试及论文答辩,其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已具备了毕业生的资格,学籍问题解决后就可以发学位证和毕业证,那我们辛辛苦苦争个啥啊。

你想想,什么是ZHU队友,这就是啊。

R城大学法学系大会议室。

看到原告的举证,老高三拍大腿,这次是直接朝着马主任的腿拍过去的,老高怒道:“老马,这个证明是怎么回事,你们怎么会出这样的证明给别人!”老高一激动,直接把马主任叫成了老马。

马主任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完全被问蒙了,回过神后,马主任怒气冲冲地质问化工系的众人:“是谁盖的章?”

大家这时候都噤若寒蝉,谁也没有回答,只剩下马主任的质问在会议室回响!

庭开到这里,刘俊和张敬再也没有刚开始的心气了。

在接下来的辩论环节,他们没劲的时候,张远开始全力输出。

张远从本案是否可以适用行政程序进行解决,进一步说到原告吴愁是否具有学籍。

原告(张远):“原告吴愁经考试合格,由被告录取后,即享有该校的学籍,取得了在该校学习的资格,同时也应当接受该校的管理。教育者在对受教育者实施管理中,虽然有教育自主权,但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吴愁在考试时虽然携带写有与考试有关内容的纸条,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其偷看过纸条,其行为尚未达到考试作弊的程度,应属于违反考场纪律。在法律规定的应予退学的十种情形中,并没有不遵守考场纪律或者考试作弊应予退学的规定。

同时,按退学处理,涉及到被处理者的受教育权利,从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原则出发,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应当将该处理决定直接向被处理者本人宣布、送达,允许被处理者本人提出申辩意见。R城大学没有照此原则办理,忽视当事人的申辩权利,这样的行政管理行为不具有合法性。”

……

刘俊和张敬从来没有觉得两个小时的时间有那么长。

如果给一个参照系的话,以前刘俊和张敬觉得两个小时=一部电影的时长=等于2、3节课的时长=……

现在,他们觉得开庭的这两个小时=两年=如坐针毡的两个月=遭受难堪与尴尬,脚趾头可以抠出一幅清明上河图的两周=……

两人有气无力地发表完辩论意见之后,像斗败的公鸡一样,眼中都没有了神采。

……

随着裁判官闭庭的法槌声落下,庭审正式结束,核对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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