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迎祥皱眉,疑惑问道:“要是他们不出全力该如何?”

农民军里也不都是铁板一块,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小算盘,虽然他是盟主,但他拿别人当枪使,怕是也没人会愿意。

张献忠心心念念的是川蜀之地,无时无刻不想着入川为王,皆是因为他老爹前些年被征派的时候去过成都,见识过那边的繁花似锦。

高迎祥想的是攻下西安,占地为王。

李自成则是想跟着高迎祥打败明军,让高迎祥走的更远一些。

李自成咧嘴笑道:“真要如此,那就是老天爷都在帮大王,杀掉曹文诏,这么大的功劳,到时候在陕西称王,还怕没人来投吗?”

高迎祥闻听,欣慰道:“好,传令下去,全军压上,杀曹文诏者赏百金。”

随即开始亲自带着队伍准备下去参战,闯王作战都是身先士卒,所以他手下的人格外的团结,战斗力也是最强的。

李自成早就已经把这里的地形烂熟于心,给手下的人吩咐道:“李过你带一营跟着大王一起打明军主力,务必把曹文诏消灭在此。”

“宗敏,一功,你们带着骑兵跟着我去打前锋军,没有猜错的话是小曹带领的,正被八大王围在那,咱们去把他灭掉。”

“放心吧,交给我。”李过比李自成小一些,但身上有股不服输的劲儿,心中已经打定主意,要跟曹文诏碰一碰。

他还就不信了,传的那老头是无敌,他真要见识见识。

“小心点,不用着急,明军已经是瓮中之鳖,等我灭了小曹就过去帮你们。”李自成沉声叮嘱道。

“嗯,知道了。”

李过知道分寸,领了军令就出去调兵去了,他此行的任务不只是要一起打主力,还要帮着护住大王高迎祥。

之前李自成也有很多次这样的安排,李过小时候经常受到李自成的接济,这中间自然少不了高迎祥的赞助,不然李自成也不会有“李公子”的称号。

李自成看着官道之上双方厮杀在一起的场景,炮声已经停歇,只是战场上的厮杀声一直都没有停止。

看到远处逃出去的明军已经组成军阵,长枪从军阵中伸出,犹如刺猬一般,重甲的士兵在前方手举盾牌,这毫无疑问是战场上最大的杀器。

这种阵型想要冲破,简直难如登天,根本无从下口。

明军的制式长枪一般是一丈三尺五寸,相当于四米多长,但大部分都要稍短一些,各地的长度也不一样。

俗话说的好,年拳月棍久练枪,十年的刀不如一年的枪。

枪在战场上是杀敌最多的武器,刀次之。

人被砍一刀未必会死,但被枪捅一下绝对活不长。

明军兵卒结成的军阵大部分都是以长强为主,在军阵中占据极大的优势。

想要拿短兵冲击,可以说就是送死,大部分都是靠远距离的箭矢去对付,有虎蹲炮在,军阵被围住,也不是没有弱点。

看到远处的一队骑兵分离出去,瞬间就想到了什么,唯恐发生什么。

“跟我走!”

李自成怎会让对面的明军如愿,瞬间带着骑兵向那一队人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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