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始作俑者苏云感受到了文章带来的副作用,因为身边就有这么一个读者。

每次邮差李勇来时,都会和他唠叨一遍关于老三和静秋的爱情故事。

感叹苏云文笔细腻,将一个爱情故事写的那么轰动的同时,又感叹老天对老三的命运不公。

但听到苏云这个作者耳中,怎么听怎么别扭。

对于文章来说,作者就是天,赋予他们生命的同时又控制着故事的走向和结局。

控诉老天对老三的命运不公?不就是在控诉他这个作者吗!

这还不算完,还要让他看狗屁不通的文章。

虽然写的文章狗屁不通,但里面提到的京剧给了苏云启发。

心想:你不是觉得我写男女爱情让人们为此伤心难过,并感叹老天对老三的命运不公,那我这次就写一篇关于男人和男人之间的爱情故事。

嘿嘿!看看你们到时候还会不会怨我这个作者。

不同的是:

老三和静秋的故事他只看过电影,没有看过原著,所以上次的投稿是他按照电影中的情节发展,然后自己再稍加润色写出来的。

否则老三和静秋的故事,不可能只写上万字。

而他记接下来要写的故事,电影他看过,大导演拍摄的,还得过大奖。

原著他也看过,所以写起来没有丝毫难度,提笔就写。

“民国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冬。

天寒日短,大风刮起,天已奄奄地冷了。大伙都在掂量着,是不是要飞雪的样子。

只是冬阳抖擞着,阴一阵晴一阵。过一天算一天。

天桥又开市了。

漫是人声市声。

……

各种小食摊子,还有摞地抠饼的卖艺人。热热闹闹,兴兴旺旺。

小叫花爱在人多的地方走动,一见地上有香烟屁股,马上伸手去拾。刚好在一双女人的脚,和一双孩子的脚,险险没踩上去当儿,给捡起了,待会一一给拆了,百鸟归巢,重新卷好,一根根卖出去。”

一口气写了一页信纸后,苏云这才缓了缓,揉了揉因为长时间写字有些酸胀的手腕。

开头的这一段其实很不好写,写的是一个闹市,既要写出闹市的热闹,又要通过种种细节反应出当时军阀混战时期的社会动乱,人们生活贫困,朝不保夕的状态。

紧接着,该故事的主人公这才粉墨登场。

“女人的鞋是双布鞋,有点残破,那红色,搁久了的血,都变成褐了。孩子穿的呢,反倒很光鲜登样,就像她把好的全给了他。

她脸上有烟容。实际上二十五六,却沧桑疲惫。嘴唇是擦了点红,眉心还揪了痧,一道红痕,可一眼看出来,是个暗门子。

孩子约莫八九岁光景。面目如同哑谜,让围巾把脖子护盖住。这脖套是新的,看真点,衣裳也是新的。

虽则看不清楚他长相,一双眼睛细致漂亮,初到那么喧嚣的市集,怕生,左手扯着娘的衣角,右手,一直严严地藏在口袋中——就像捏着一个什么神秘的东西。很固执地不肯掏出来。

……

拖着孩子过去。

穿过小食摊子,什么混沌,扒糕,吊子汤,卤煮火烧,爆肚,灌肠,炒肝,还有茶汤,油茶,豌豆黄,爱窝窝,盆儿糕……”

写到这里时,就连刚吃过大米饭和白菜炒肉的苏云,都忍不住的舔了舔嘴唇。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