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烈果然来到了一家餐馆,是两个警员引荐来的。

据「猴子」说“这家店的菜既便宜又好吃”。

小餐馆面积不大,只摆了两张老旧的低矮木桌权当餐桌,一侧墙壁上挂着张性感女郎的海报,仔细看上面有几块白斑。

一家再寻常不过的低廉小店。

唯一与众不同的是这家店的老板:黄皮肤,是个亚裔。

安德烈一进门就用普通话试探着跟对方问候了一句。

面庞削瘦的亚裔老板先是一怔,随即欣喜地道:“靓仔,你会讲汉语哇?”

一口地道的广东粤语。

安德烈前世虽是北方人,但对粤语还算略懂一二。纵然说不利索,想听个明白也是没啥问题的。

可剩下的两位警员可就一个字都听不懂了,只能一脸费解的大眼瞪小眼。

“我算是混血,父亲是龙国人,所以从小就开始学汉语。”

安德烈这么一说,那餐馆老板立刻就亲切了起来。

在这片异乡的土地上听见母语,多少给他心中增添一份暖意,他已然把安德烈当成半个老乡了。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二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寒暄起来。

安德烈点了份韭菜炒蛋,又点了份白斩鸡,三份饺子、跟两位警员挑了个矮木桌落座。

不多时菜就端上了桌,冒着腾腾热气,菜色尚可。

“老板,有筷子么?”安德烈看着桌上的刀叉勺子哭笑不得地问。

他可不想用这些玩意儿吃中餐,太滑稽了。

老板愣了愣,“哎呀,你还会用筷子,了不起了不起!”

他连忙去伙房取了双筷子拿给安德烈,随口抱怨道:“吃饭就是要用筷子的嘛,这帮人笨得很,连用筷子都学不会,每次我看见这帮傻蛋用叉子吃饭就想笑嘞。靓仔啊,看你面生,从别的镇子来的吧?你不系混帮派的吧?”

“我从尤马县来的。”安德烈咽下个饺子,回道:“而且,我非但不是混帮派的,反倒是某些帮派分子的眼中钉肉中刺。”

老板一听这话,“哎呀”一声,恨恨道:

“冚家铲!那些混帮派的衰仔最不是个东西,食饭从来不给钱!唔有木有给你讲过唔会功夫的啊?一巴掌就能把他们打成猪头!”

他郁郁的喘了几口气,接着道:“这帮衰仔吃饭不给钱,还跟我收保护费,要不是唔这人心善,早就打死这帮衰仔了啦!

儿子才跟老子要钱,这群衰仔都是我儿子,虎毒不食子,我这当爹的肯定不能打他们,靓仔你说是不是?”

安德烈被这老板的阿Q精神整的有点无语,只好随口敷衍了两句,专心吃饭。

老板也叹了口气,坐到另一张木桌上,拿出个木烟斗,百无聊赖的抽起烟。

十来分钟过去,安德烈一行人也吃了个大差不差,刚打算付钱,就听门外传来一阵马蹄声,随后,有一行六人鱼贯涌入餐馆。

其中五人,穿着棕色皮袄,一脸胡茬,满脸嚣张,正是先前在街上与安德烈一行人挑衅的那五个帮派恶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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