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什么要给我纹身?”柳絮痛苦的在心里反复的问自己。那时,她忽然想起,一些人有喜欢在自己到过的地方刻字的癖好;比如在一些景区经常看到的“谁谁谁到此一游”;她想:“我一定是遇到了一个有这种癖好的变态狂魔!”
“怎么办?这些纹身擦不掉,万海涛很快就会发现的!我是提前就告诉他实情,还是等他发现了以后再告诉?”这些问题一个接一个的在柳絮的脑子里跳出来,“我要是跟他说,这些纹身都是我自己一时心血来潮找人纹上去的,他会相信吗?实在没办法,我也只能这么说啦!只有这样才能把这件事掩饰过去!否则,他要是知道我被别的男人那个了,他还会继续像过去那样跟我过下去吗?”
报案的念头柳絮一开始就想到了,但立刻就被她放弃了。她这种情况,报案的理由只有一个,那便是劫色。可是,证据呢?除了身上的这三处纹身,再没有别的。而这三处纹身,一方面难以见人,另一方面也不充分,根本无法证明是被别人强行纹上去的。还有就是,柳絮心里害怕!怕自己报案会激怒那个人。因为那个人留给她的印象太可怕了,她担心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会突然出现在身后,用那根锋利的钢丝一下子勒断自己的脖子。
柳絮想了很久,最后才决定不把这件事告诉万海涛,直到他发现了自己身上的纹身时,再用自己想好的那个说法搪塞过去。
可是,她做梦都没想到,她的纹身照片已经被传给了万海涛。
……
五月下旬,天气突然就热起来,好多人连早晨都开始穿着单衣出门了。
离婚后,柳絮继续经营“尚品手机店”。
柳絮跟万海涛是协议离婚。他们正上大学一年级的儿子万峰跟着柳絮过,家里的存款一人一半。房子跟“尚品手机店”全给了柳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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