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宁二年,经孙觉推荐,李定被召到京师,谒见谏官李常。
李常问,你从南方来,那里的人们对青苗法看法怎样?
李定答道,百姓从中获益匪浅,没有不喜欢的。
李常道,整个朝廷都正为此事争论不休,你可千万不要这样说。
李定遂将此事告诉了王安石,并说,我只知道据实情而言,没想到在京师却行不通。王安石听后非常高兴,对他说,小李你且等皇上召见的时候,就将整个实情都禀告皇上。
并且,王安石马上向皇上举荐了李定。
等到了宋神宗召见李定时,询问有关青苗法的事,李定据实而言,对答如流。从此后对于那些说不便于实行新法的话,神宗都一概不听了。
李定虽然获得了神宗皇帝及王安石的器重,但他身上却有一个一生都无法抹去的污点,至少是在当时的年代里。事情的根源是,李定在不久前做泾县主簿时,听说庶母仇氏死了,却将此事隐瞒而不回家服丧。
皇上下诏给江东、淮、浙转运使询问情况,转运使上奏说,李定曾因其父年老,要求归家侍养,没有说是为其生母服丧。
当时,李定为自己辩解说,他确实不知道自己是仇氏生的,所以非常疑惑,不敢服丧,而只是以侍养父亲为由解官回乡。曾公亮认为李定应当重新为母服丧,王安石也极力主张这样做,于是改任李定为崇文殿说书。
御史林旦、薛昌朝说,不宜让不孝之人居于劝讲之位,而且一并弹劾王安石,要求罢免这两个狼狈为奸的歹人。李定自己也感到很不安,请求解除官职,于是以集贤校理、检正中书吏房、直舍人院同判太常寺。
大概叙述完了李定同志的“光辉”历史,主要是想引出苏轼写给朱寿昌的贺诗。
此时朱寿昌侍母刘氏于熙宁三年秋天抵达京师,朝廷上下一众官员前后拥观,前后持续了一个月后,这种热闹劲才平息下去。当时,很多同僚都有感而发的争相作诗相赠,苏轼的诗作亦是作于此际。
不过,苏轼的诗中有一句“感君离合我心酸,此事今无古或闻”,结合当下王荆公力荐李定为台官,李定曾经“不持母服”,台谏给舍(宋朝设立台谏制度)皆论其不孝,不可大用。
在这个节骨眼上,苏轼的诗句一出,举朝哗然。
明眼人一看即知道,苏轼诗中冷嘲热讽的对象就是李定这厮。
李定不服母丧以求官,而朱寿昌正好相反,是弃官求母。苏轼此次借朱寿昌(曾出任过河中府通判)及“西河郡守”吴起这两个典故,辛辣地讽刺了李定以及王安石。
正是这一缘故,导致李定对苏轼怀恨在心,后来主谋制造了“乌台诗案”,几乎将苏轼置于死地,那是后话。
我们从现代职场角度而言,苏轼或许是属于那种智商高但情商较低的工作人员。对于在自己事业的低谷期,不会隐而不发,还到处招惹是非。但转而又想,若苏轼真成了那样的人,后世的我们还会为之津津乐道吗?
过完年后的二月初一,在王安石的策划之下,朝廷颁发了贡举新制。
主要的意思是,今后考进士不再考陈词滥调的诗赋之作,贴经(科举时代的一种考试方式)与墨义(科举考试时令士子笔答经义)也都不再考了。今后的考试内容调整为:《诗经》、《书经》、《易经》、《周礼》、《礼记》诸经,兼《论语》、《孟子》之学,从这些书籍中考试士子们的大义,殿试时士子们须再作策论一道。
因为在王安石等人看来,这些东西才是最应该考试的干货。
颁布完新的科举制度,接着,朝廷上又敕令宫中各职能部门就此事上书自己的看法。旨在征求大家伙的意见,从表面看好像是很民主的做派!
可苏轼认为,朝廷不管如何取士,主要在于考察人的实际办事效果,而不是在于考试哪几类书籍的问题。假如朝廷没有一套考察士子办事能力的办法,那么即是在公卿侍从官中选择,也常常选不到优秀的人才。如果一定要选择优秀的人才,罢黜平庸无能之辈,吸收所有具备才干的人来管理国家,朝廷还不如把这个活儿交给下面诸路的职司官和勤政的知州去办理,那样才更能实事求是地为国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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