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谣先从刀架中抽出一柄剁肉的菜刀,思考片刻又从冰箱里取出两瓶冰的矿泉水,再拿出一个袋子将一个平底锅与那两瓶矿泉水装了进去。

随后,他在客厅里翻出之前过生日时点蜡烛用的打火机,带上防狼喷雾,准备好一切他认为有可能对那坨肉造成伤害的物品后,皋谣穿上跑鞋,出发了。

他家住在三楼,所以他选择直接走楼梯下楼,顺便热热身骨,不过其实电梯也基本用不了了。

来到楼底,那上班族已痛得昏了过去,只是嘴中还不停念叨着什么,他的身体已半数没入那团血肉之中,眼看可能是救不回来了。

皋谣到时,已有不少人聚在那里,他数了数,一共有八个人,加上自己就是九个,其中还有两个是自己的熟人。

“欸!”

一个一脸学生模样的人惊喜地招呼着皋谣,他皮肤白皙,脸上透着青涩,鼻梁上架着一副棕色的眼镜,显得老成又年轻。

“松侠!”皋谣也笑着向他招了招手,提着袋子走了过去。

“谣子,你也来啦!我就知道你会来!你肯定会来!”班松侠重重地拍了拍皋谣的肩膀,一副“不亏是我兄弟”的模样。

“好了,先说正事。”

皋谣在班松侠的屁股上回敬了一下,随后一脸凝重地望向那团肉球,它身上已插有三柄尖刀,但貌似丝毫不受影响。

“哦!”班松侠点点头,指着那坨怪物说:“这东西怪得很,之前已经有人往它身上插刀了,但这伙都跟没事人一样,而且插进去的刀还拔不出来了。”

“是吗……”

皋谣沉吟着,又从袋子里掏出一个打火机,举在班松侠眼前晃了晃:“那这个呢?”

“也不行,有人试过了。”

班松侠无奈地摊手,摇头。

“啧,好吧。”

皋谣又掏出一瓶水,问道:“这个?”

班松侠又摇了摇头。

皋谣作罢,只得放弃,同样是无奈地叹了口气,欸!看来自己还是帮不了什么忙啊!

“这东西不怕电,不怕火,不怕水,不怕钝器,也不怕强光,就像无解。”

一道低沉的声音突然出现在两人背后,“砰。”一张阴郁的脸粗暴地挤开他们贴在一起的肩膀,班松侠和皋谣却没什么反应,只是皋谣吐槽了一句:“你每次都这么神出鬼没。”

“是吗?我会注意的。”

背后的男人从两人中挤出个身位,强行插了进去,又毫不在意地回了一句敷衍的话。

“你每次都这么说……”

“好了!大家都回去吧!”

一个中年男人拍了拍手,大声挥指:“我知道各位都是有勇有谋之人,但这头畜生实在难以祛除,为了不再有牺牲者,大家都请回吧!”

“他是第一个来的,我来的时候已经把一些能想到的方法都试了一遍,还算可以。唔,听说是个企业家。”

插在两人中间的阴沉死鱼眼介绍了一番中年男人,又扩充了一下他的话:“总的来说,目前能想到的方法都试过了,而这坨肉又快吃完第一个猎物了,为了人生安全,还是先回去吧。”

班松侠有点不甘心,但也想不到办法,他只是死死地盯着已吞吃了大半个身子的肉球,沉默不语。

皋谣也没有说话。

于是,众人在一片沉默中散去了。

这只是末日的第一天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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