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船上呆了一个多时辰,两个人到了这座海滨城市。

“不得不说,第一次看见古风的沿海城市还真是壮观,看了这几百年这里科技也发展了不少,你看街上还有电线杆。”

听完胡少犬的话,张国力摆出了一个非常抽象的表情看着那些电线杆:“这风格属实不大搭,起码在我我眼中这违和感简直爆棚。之前那个镇子也是,那几根电线杆看着好扎眼。在我印象里,电线杆这玩意应该跟那种农村小洋楼配一起。”

“好了,别管那么多了,不如找找看那个招生处的人,或者我们干脆摆个摊你卖青瓷我卖冰淇淋,整点钱吃顿好的。”

张国力咽了一口口水,看了看周围的行人,右手的拇指一直摩擦着食指的指关节:“我有点不好意思。”

“哦?”胡少犬伸出右手抓住了张国力的下巴,盯着他的脸露出了充满玩弄味道的笑容,“你可是商人之子,摆个摊对你来说应该不算什么难事吧?”

“我爸也不是从摆摊开始创业的啊……”

然后在一个时辰后,某个一米八的大高个板着一张脸蹲在路边,他的手上凭空出现了一个不断增厚的圆盘,圆盘的底部和侧面有青绿色的釉,很明显就是青瓷。圆盘除了增厚,上面的部分也在不断的变宽,最后中间的部分不再增厚,只有边缘部分还在上升,这是碗。

“给你,水蜜桃味的冰淇淋。”胡少犬用自己的特异能力在一个放了青瓷勺子的青瓷碗里制造了满满的一碗冰淇淋,递给了面前的丫鬟,那个丫鬟捧着冰淇淋回到马车里去给自家大小姐。

“啊,这生意真红火,不过我好累啊。”胡少犬坐在装满铜钱的包上,里面的铜钱因为她身体的挤压发出了摩擦的声音,“我们赚了这么多钱,中午不得点两个大菜?”

刚才,两个人就在那连碗带勺的卖冰淇淋,价格是几条街外瓷器店碗和勺的价格,却在瓷器不知道比那家结实多少倍的同时多了整整一碗冰淇淋,可谓是物美价廉。而这里是港口城市,路人的消费能力还是有的,这冰淇淋加碗和勺很快就卖的胡少犬都没什么精神力来继续制造冰淇淋了。

正当这两个人在讨论中午去哪家馆子的时候,胡少犬听到了女人的尖叫声,她的狐狸耳朵可比张国力灵敏多了。

“诶,那不是刚才那个让丫鬟过来买冰淇淋的大小姐吗?她在喊救命。”

“嗯,我听不见,我的耳朵可不像你的那么灵敏,这里还是闹市区这么吵我根本听不见。啊……”张国力伸出右手在嘴边扇动了两下,他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总不可能有什么危险吧?”

“嗯,我继续听听……怎么好像打起来了?”

那边的实际情况就是一个淫贼劫了那个大小姐,正在跑路,旁边一直追杀淫贼的一伙人准备去弄死淫贼,顺便把那个大小姐救出来。

“可恨的淫贼,你侮辱我的嫂嫂,给我受死吧!”一个虎背熊腰的壮汉挥舞着一把斧头冲了上去,他的身后跟着几名拿着简陋武器的男人,他们的肌肉虽然不如领头的这位,但是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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