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懂事的时候太早了。

以至于我现在,对自己也很不自信,只知道不要给别人添麻烦。

还没去周托的时候,我虽然调皮,但也像个孩子。那天晚上,妈妈在楼下看店,晚上八点了,妈妈让我上去睡觉,我不愿意,就赖着不走。员工也一个一个走了,周围的店铺也开始关了起来,当时夜市没有现在那么发达,基本上除了烧烤摊,其他店铺都会关门。我是夜猫子,九点了也还不困。后面,老爸回来了,看到我还在店里坐着不肯走,很是生气。斥责我赶紧去睡觉。

“我不,我要等妈妈一起上去睡觉。”

或许是这句话激怒了他,他快步走向路边的绿化带,折了一根带刺的花枝,稍加处理,就变成了一根带刺的棍子,狠狠的在我的膝盖上留下了几条疤。

疼,真的好疼。血从膝盖往下流,但我还要这样走上楼。那时候我真的好恨我爸,为什么不愿意让我多呆一会,但更多的是害怕,害怕他打我。

所以我上楼,老爸打开电视,十点了,已经没什么动画片了。他打开DVD,放了一张我不知道看多少遍的奥特曼。然后他又出去,找来了创口贴跟红药水,处理我这破了皮流着血的膝盖。处理完,他就下楼去了。消毒的时候很疼,但我一句话没说,生怕他又不高兴。

好像这就是懂事。

大人说什么就做什么,不说二话,不顶嘴,不狡辩,不反驳,要努力活成别人家的孩子,要能吃苦会家务,会做饭,成绩好,不闹事。

懂事的代价好大

那时的我经常这么想,因为我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和心境去完成这些事,这本也不是强加给小孩子该做的,只是大人的话术罢了。越长大才越知道钱的用处,赚钱的难度,只有自己被钱难倒,才能更容易明白父母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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