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和夏弥仍如往常一样嬉笑打闹,但李唤忆还是敏锐地察觉到对方心里那微妙的情绪变化。

那是种不安全感,来源于李唤忆对青铜与火之王的屠戮。

突然间,本该依附于她、受她保护的眷属强势薄纱了与你地位相当的龙王。

就像你自以为养了一只纯洁无害的小白兔。

突然有一天,这只小白兔开始发狂了。

它露出了隐藏许久的獠牙,不再是任你拿捏的宠物,而是凶野狂躁的猛兽。

甚至还当着你的面将与你同样强大的同类撕碎。

那种反差和突兀极为使人惊悚,带给人认知被打破的冲击力。

人们会对凶蛮的猛虎吃人感到习以为常,却害怕看见温顺的萌宠发狂发野。

恐惧片的最好演员往往是喜剧人物。

“我......我没有办法。”

李唤忆沉闷下来,说道。

“对不起,我害了你的同伴。”

“你在说什么啊?”夏弥看上去浑然不在意。

“拜托,我们龙族之间的关系可没你想的那么团结。”

“我们通过互相吞噬来增强力量,夺取权柄,战斗、厮杀都是常态。”

“你做的很好,没有辜负我的栽培,继续努力哦!”

夏弥鼓励般地拍了拍李唤忆的肩膀,似乎同类的死亡对她来说没有半点影响。

“是吗?你真的是那么想的吗?”李唤忆问道,他想坦诚一点。

“可为什么你没有像之前一样放松了,甚至都......”

李唤忆表情略显不自然。

“甚至都......甚至都......没......没再光着脚。”

在夏弥有些奇怪的目光中,他支支吾吾地说道。

今天夏弥换了一身装扮,穿上了之前从未穿过的白丝袜和白色平板鞋。

这身穿搭其实不是很搭,以往,夏弥都是穿着短裤短裙,光着脚丫踩着拖鞋。

用脚蹂躏起他来毫不客气。

虽然这么说有些突兀,但李唤忆指出这个现象并非是想让她露脚出来看。

他只是举个例子,以此来说明夏弥较之以往的反常。

坐在他旁边的时候下意识地留出距离,坐姿也是曲膝蜷缩,略微偏转向芬里厄的方向,这是极度没有安全感的表现。

还有她的双臂总是不自觉地护住胸前,就李唤忆在卡塞学修读的心理学课程说明,这是潜意识里表示戒备的动作。

不然她胸又不大,老是护着干嘛?

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夏弥的疏远,她还是刻意保持着一如平常的相处模式。

但这种刻意本身就让人感到疏远。

“呵呵,露出马脚了吧我亲爱的眷属。”

夏弥冷笑。

“你果然是个垂涎本王美色的叛逆之臣,恐怕现在已经在心里筹谋羞辱本王的邪恶计划了吧!”

“真是没想到啊,你居然还有这种变态的癖好!”

她一撇嘴,栗色的刘海如云朵般轻弹,眸子里露出鄙夷之色。

“我只是想说明你的反常!”

李唤忆燥红了脸,辩解道。

“你不用怕我的,再怎么样,我也不会对你出手。”

“我怕你?”

夏弥仿佛受到了极大的羞辱。

“我会怕你?”

“开玩笑吧!我怎么会怕你?”

她连连反问。

“我是龙王欸,大地与山之王耶梦加得欸!”

“你不要以为打败了一个发育不完全的残疾儿就能跟我叫板!”

“像那种水货龙王,我能打十个!”

夏弥跳起来,三两步跑到正趴在地上,看电视看得入迷的芬里厄旁边,伸手一把揪过他的脑袋。

“看见没,你打的那头龙王就跟这个憨货一样。”

她揪着芬里厄,像揪着宠物狗一样把它拉到李唤忆面前,扒拉着。

“看到没,就这种憨憨,智力还不如小孩的痴呆。”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