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配合青花bgm食用更佳)

一个乐队的线下演唱如果只有几百粉丝捧场,不可谓不凄凉。

但对『响指』来说,这几百人的出现足以让他们四个丢弃上一秒全部的紧张与彷徨。

所有的情绪在此刻沉淀下来。

所有的回忆在脑海中上涌。

老子!踏马的满血复活了!!!

老猫在心中激动地咆哮着,布满老茧的五指熟练地扫在琴弦上。

这么多年来,他从未放下过吉他!

他闭上眼睛,用力地跟着自己弹的节奏晃动脑袋,汗水从发丝上甩出。

后方,小米粉开心地看着爸爸的背影。

这个时候本应该架子鼓接入节奏,只可惜白叶不在,眼镜便抬起双手按下琴键,弥补了这部分的空缺。

音乐顿时添加进了灵魂。

场上只有那几百个身穿黑色短袖的人从位置上站起了身,随着音乐左右摇摆荧光棒。

沈清秋此刻还在打量着他们。

那是……林洛的粉丝吗?

她记得那个短袖,曾经在家里看到林洛拿出来洗过,当初她还吐槽一句这短袖真丑。

可她从未想过这短袖有一天能被几百人同时自豪地穿在身上。

林洛朝前走去,将嘴巴凑近话筒,轻轻闭上眼睛。

呼吸声的末尾,一道温润柔和的歌声从他口中唱出。

“三月走过,柳絮散落。”

“恋人们匆匆。”

“我的爱情,闻风不动。”

观众席上,原本还在躁动着想要退场的学生们突然齐刷刷地扭头。

他们一句话也没说,但是眼睛却个个都睁大了。

别说……这歌声一出来让人有点意外。

所有人一瞬间的安静下来。

有女生已经开始拉着自己的好朋友快坐下了。

而本打算给义父捧场助威的张林和刘建国刚准备呐喊,也一瞬间嘴巴僵在了空气中。

张林吃惊地扭头看向刘建国。

“我去,义父这……他特么的来真的啊!”

“我不会拉二胡,你不会吹唢呐。”

“但他特么的真会唱歌啊!”

林洛闭着眼睛,双手握住话筒架,温柔的音色中仿佛充满了回忆:

“翻阅昨日,仍有温度。”

“蒙尘的心事。”

唱到这里,他睁开双眼,背后的大荧幕上,他的双眸平静且深情:

“恍恍惚惚,已经隔世。”

沈清秋长而翘的睫毛一瞬间轻颤,林洛唱出来的这句歌词让她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连她自己都没注意,她那精致的美甲不知何时已经用力地抓皱了裙摆。

老猫用力甩头,像个激动的疯子似的挥洒汗水。

不知何时,弹着贝斯的老婆陈小米已经走到了他的身边。

二人相视一笑,背靠着背弹着自己手中的乐器。

陈小米还趁机朝躲在幕布后的女儿眨了下眼睛,逗的女儿咯咯直笑。

……

“遗憾无法说。”

“惊觉心一缩。”

“紧紧握着青花信物信守着承诺。”

“离别总在失意中度过。”

……

林洛的歌声回荡在整片体育场内。

台下。

已经将摄影装置收好了的摄影师连忙抱着自己的装置重新跑到了舞台前,他们手忙脚乱地重新打开设备,找准角度。

将包括林洛在内的乐队四人都赶紧录进去。

观众席上。

一部分人听得痴迷,一部分人听得疑惑。

“原来唱这首歌不需要高音也不需要怒音啊……”

“我就说怎么一直感觉柳澜就是纯炫技,台上的这哥们唱的就很轻松!”

“而且给我一种感觉,好像这首歌就该是这么唱的,就该是男声唱的。”

“他唱的真的很有故事感。”

……

今晚的迎新晚会,台下的音乐生们仿佛才想起来自己学音乐的身份。

个个都对着林洛的词曲改编……或者说,林洛的这版才是原版,认真研究分析了起来。

但也有一部分人单纯地在欣赏。

就拿摄影师来说。

他们拍摄过无数个live现场,歌手控场能力,专业能力,一个乐队的基本素质如何,基本看一眼就能有个清晰的认知。

在他们看来,台上的这支乐队就是一支十分专业,完美符合所有乐队基本素质的组合。

当然,开局吉他手的紧张可以忽略不计。

甚至因为主唱优越的音色与音感,再加上他在台上表现出来的老练控场能力,这支乐队在所有摄影师们的心中,已经挂上了专业,王牌,足够出圈的标签。

这么一想,迎新晚会将他们放在最后出场,甚至还在沈凝夜之后,似乎是学院特意而为之的啊。

因为这就纯粹是留到最后的惊喜啊!

当然,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鼓手,美中不足。

“紧紧握着青花信物信守着承诺。”

“离别总在失意中度过。”

“记忆油膏,反复涂抹。”

“无法愈合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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