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

怒砸狗头,足足十几分钟后,他才浑身鲜血爬了上来,将铲子丢在一旁,直接躺在地上,大口喘息着。

多兰已经被砸烂了。

心脏还在咚咚乱跳,刚才一战看似有惊无险,可那种紧张感根本无法复刻!现在回味起来,都让他有些手抖。

“不一样的……”

“真实的索兰林克,和游戏完全不同……”

“游戏里我这个等级,遇到狂暴的多兰有死无生……神临的判定,追击速度比逃跑更快,除非用位移技能……我现在有个卵的位移!”

“可现在,我却能依靠天时地利杀死这个萌新杀手!”

神临东西两条街,打听打听谁是爹!

压下心头的喜悦,他不顾满身泥水坐了起来,将斗篷展开,里面赫然裹着一些东西。

首先就是两把匕首。

都是赤红色,拿起来的时候甚至能看到上面有血水在滴——这可不是李奥瑞克的血,而是从匕首根部天然凝聚出一滴血,时不时就滴落下来。

如果是本地土著肯定认不出这是什么。

可李奥瑞克却很清楚,因为多兰只会掉一种物品!

“超凡物品——头皮收割者!”他兴奋地抛了抛匕首,又用两根指头夹住。

“从背后发动的攻击,攻击力增加5%,暗杀者前期的不二神器,或许,能武装一下队友,哪怕换成钱也不错。”

除开匕首,还有一枚戒指。

“也是个好东西。”他笑着擦了擦:“豺狼人就在提涅斯城外,这么久都没有被剿灭,可和提涅斯的某些大佬们脱不开关系呢……”

而这枚戒指,就是一个媒介。

嗯……奴隶的印章?

好像是叫这个名字。

剩下的就是些零碎了,一瓶中级体力药水,一卷绷带,一个银币。

“苍白沙滩就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了……”他舒了口气站了起来,只要找到巫医的孩子,这个开局他非常满意!

至于巫医的孩子,嗯……坐标62.48!

…………

刷拉拉……十几只黑色奔跑在大路上,它们披着厚重的甲胄,额头布满倒刺。速度奇快无比。

坐在它们身上的,是十几位兽人——他们有着褐色的皮肤,猩红的双眼,下唇凸出,露出一排尖牙,尤其是唇角两颗牙格外巨大。如同流传在东部大陆的食人魔。

它们的打扮风格极其野蛮:脖子,手腕上悬挂着各种骨制品,但这种野蛮并不是落后,他们身上全都穿着附魔的皮甲,接缝处发出一丝丝幽蓝色的光芒,而且有和打扮符合的风格造型,有的背着弓,有的背着斧。

除此之外,没有任何野兽的特征。

之所以叫做兽人,只是因为他们性格嗜血而狂暴,战斗起来如同野兽,这才一直被东部大陆称为兽人,实际上,他们和真正的兽人——类人种,没有任何联系。

“这该死的天气。”一位兽人忽然开了口,厌恶地骂道:“大早上的就在下雨,我昨天刚擦的皮甲!”

“只有懦夫才会抱怨环境。”身旁一位老兽人冷哼了一声:“我们隶属于部落兵团,如果你不想要每个月十个银骨币的话,可以直说。”

“我只是抱怨天气而已!该死的你废话太多了!”

“嘘……”就在此刻,为首的半兽人忽然低声道:“有人。”

顿时,整支小队声音全都小了下去,兽人们默默摸上了身后武器,身体伏在狼背上,小队的风格瞬间转变,仿佛一支无声的猎豹小队,就连坐骑都屏住了呼吸。

啪嗒,啪嗒……他们放慢了速度,让狼爪落在地面的声音小了不少,很快,透过层层雨幕,他们终于看到了前方的身影。

那是一个古怪的身影。

身高不算高,区区一米九。

戴着银色面具,背上……居然背着一个兽人小孩?

“呜——!”首领一拉缰绳,所有狼全都抬起头颅咆哮起来,他冷冷地看着眼前这个外乡人:“站住,你已经进入提涅斯城警戒范围……等等!”

他的瞳孔倏然张大:“你……是人类?!”

李奥瑞克也看到了这队骑兵。

“不愧是能把人类赶出西大陆的族群,肌肉很壮,武器大概都在100斤以上,五感还是人类的好几倍。”

“天生的战士。”

双方都在互相观察,终于,年老的兽人嗜血地舔了舔刀刃:“你的颅骨应该很适合做成酒器……提涅斯已经很久没有过人类颅骨的酒杯了。”

李奥瑞克嗤笑了一声。

“我背上的是弗兰奇巫医的孩子。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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