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初?”张议潮唤了一声。

小初看见张议潮停了脚步唤她,这才缓步跟上。

出了客栈的大门,小初才明白何为真正的夜市。这是她在沙州在吐蕃人的地盘上从来没见过的繁华。在沙州几乎所有的店铺都跟着太阳的落下收摊闭铺。夜市这个词她在书中看过许多次,她也缠着问过二哥问过爹爹这个夜市究竟是个什么景象。

当然二哥和爹爹说的再详细再丰富也不及自己今日亲眼所见来的真实。

这福临客栈正在丰州城最繁华的街巷的中心,两人出了门小初才向前走了几步,和张议潮并肩同行。

毕竟还是十三岁的少女,小初眼看着满眼的灯火,满眼的琳琅,满眼熙攘本来有些冷凝的面孔渐渐有了微微的笑意。

而此时的张议潮,看着眼前拥嚷的人群,他心中有着强烈的冲动,想牵住那双莹白纤细的小手。

这身边瘦瘦小小的身影,是自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交换过庚帖信物的小媳妇。他完全可以没有任何顾忌的拉住她的手,享受着春意盎然的夜晚,享受着爱情之花的绽放。

可是。他明白,自己的小媳妇完全不同于一般的春花烂漫伤春悲秋的小丫头。小媳妇的性格与思想是他完全无法掌控的,他根本无法想象,如果贸然的牵住了小媳妇的纤手,等待他的会是什么。

此时他心中竟有些瞧不起自己起来,有些憎恨自己的胆怯。

胆怯?这个词怎么会和我张议潮挂上钩?张议潮心道。

十二岁那年他和大哥一起杀死了一个正在鞭打汉奴醉醺醺的吐蕃兵之时,他胆怯过。当那吐蕃兵被自己搬起的石头砸的脑浆迸裂的时候,他吓哭了。白色的脑浆混合着鲜红的血,竟会呈现出一种诡异的粉红。以至于很长时间内,他根本就不能看到这个颜色。因为只要看到这个颜色,他便会难以抑制的呕吐。

可是恰巧,今晚小初穿的就是件淡淡粉红衣裙。于是乎,张议潮突然发现,自己早就忘记了对这个颜色的憎恨与恐惧。于是乎,张议潮第一次发现这个颜色原来如此美丽。于是乎,张议潮突然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自己可能真的爱上了身边这个穿着粉红衣裙瘦小纤细的让他有些心疼的小媳妇。

越是在乎,越是害怕失去。所以他会胆怯。

两人默默的走了很久,张议潮终于理清了自己的思绪。自己对了自己会心一笑。

“是不是又是二哥和你说的?”当两人无言缄默着即将走到这条繁华热闹的街巷的末端之时,小初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

“是的。”张议潮此刻并没有看小初,只是想着当他去夏府辞行的时候,夏家老二将他拉一边语重心长的和他说了很多。当然其中包括小初最爱吃羊肉,但是滴酒不沾,因为这小丫头耍起酒疯来很吓人。家里的人都吃过这个亏,只要小初一饮酒家中必定是鸡飞狗跳,不得安宁。所以家里人不敢给她喝酒,她自己大了之后也知道自己这个弱点,也不会轻易饮酒。过年过节,夏桀高兴会让全家人同饮,当然她饮下的必定是一杯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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