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香港回归那年上的初中,那时候物资还很匮乏,精神生活也好不到哪儿去,好在当时社会风气尚好,成宿成宿在外面刷夜家长也不怎么管,青春期的一帮小孩儿在一起感兴趣的话题永远都是生物书上没讲的那几篇章节。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去我一同学家看黄书。之所以不说是小黄书是因为那是本大部头的书,大概有一套还珠格格那么厚,神奇的是现在我还记得那部书名叫猎艳。我们惊叹着书上的那些排比句,想象着那些补语前面的动词,试着把主语换成自己。由于这本书以第一视角近乎翔实的场景描述,在没有VCD之前是绝对的硬通货。反倒是后来偷摸看了VCD里面的那种写实动作,并没有那么悸动,只觉得莽撞和粗鲁。它的出现只是对我们看得书里的段落做修正和补充,也佐证了我们盲人摸象般的理解是有悖常理的,毕竟当时只了解自己的构造。我也很感激那本书的作者,准确地说是译者,不单单是安抚了一颗青春期的心,更没想到多年以后,有个设计师是因为看了这本书而间接爱上了文学,这似乎违背了作者写这本书的初衷。由于这是本音译书,显然里面的场景和对于动作的描述有些脱离国情,但不妨碍我们结合上下文理解其中的意思。

当然铺垫了这么多,主人公不是我们,而是关于这本书的下场。想必后来你也猜到了这本书最终的下场-流落到了老师手里。

这本书是怎么落到了老师手里了呢?那就要提到我们那个时代共同的一段学生记忆-包书皮。

作为我们几个小伙伴的唯一精神支柱,这本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爱护它的程度不亚于爱护新买的铅笔盒。我们几个凑钱去学校门口买了最好的礼品包装纸给它包好,并用一盒大大泡泡糖请了班里的女同学给上面题了“语文”俩字以混淆视听。无巧不成书的是,在又一个慌慌张张的上学早上被其中一个小伙伴落在家里了,好死不死的是被他爸看到了,一路着急忙慌地送到了学校,并交到了正在上课的老师手里。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我在窗边远远地看到他爸小跑过来。后面发生的事情是不忍看也不忍想的,就不赘述了,总之那天大家都没好果子吃。有时很难讲这是幸运还是不幸呢,因为据我同学后来描述,他爸可能太着急竟没有翻开书看看,当然也不知道自己的儿子一直都是名列前茅为什么会让他留堂,因为老师也没有让他第二天叫家长,可能还是秉着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原则,给了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段插曲也在夏日飞长的日子里逐渐被我遗忘,男汉子嘛,总是能找到乐子。

转眼已经是第二年,在国人的记忆里,1998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南方迎来了近半个世纪以来最大的洪水,使我一北方小孩儿也尤为记忆深刻。同时那年的种种学生经历也将成为我青春期的分水岭。

是年五月,为迎接即将到来的澳门回归,学校接上级通知,将在全市举办合唱团比赛。我们学校也响应号召,并决定公开选拔一批成员成立建校以来的第一次合唱团。音乐课也不再只是停留在课程表上,首次登上了学生们的课堂。一名刚出大学校园的大姐姐有幸成为了我的音乐老师,并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为我夏日的时光带来了一丝清凉。她满足了我对女性的一切美好幻想,甚至希望她能像我床头的酒井法子一样,出现在我的梦境。而当我试着抛开这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后,她的影响也是深远的。因为她在第一堂课上就对我的嗓音进行了公开的赞扬并笃定我日后一定会考上音乐学院。我并不质疑她的看法,觉得她真是慧眼识珠。当我把这令人雀跃的消息回家告诉我爸时,他甚至都没从麻将桌前抬头看我一眼,随手把一张幺鸡拍了出去,顺带摆手让我边儿去。我只能悻悻地回屋把这份失落宣泄在我弟身上。他至今都不明白那天为什么会没来由地挨一顿打。或许这就是蝴蝶效应吧。而我换来的则是晚饭时间被罚站,但我并不为此难过,我只觉得一名音乐天才就此埋没。小孩子总是不记仇的,我第二天继续像往常一样一路踢着石子到了学校。满心欢喜着期待着当天的音乐课。在熬过一节啰里吧嗦的地理课后,音乐老师带着教具走上了讲台,我赶紧正襟危坐,迫不及待地等待老师抽查昨天的课后作业-演唱歌曲,军港之夜......或许是我的姿势引起了老师的注意,在我频频看向老师的同时,老师也把欣赏的目光投向了我。同时清了清嗓子,向大家宣读了一个消息-我被选为合唱团的领唱。那一刻我激动的不能自已,甚至毫不避讳地看向我喜欢的女生,我希望她也能感受我的喜悦。我开始憧憬接下来长达两个月之久的练习生涯。也担心没有时间偷瞟她了。

好不夸张的讲,中学时代的女生简直是我学生生涯的颜值巅峰时刻,就我后来提及到的大学同学虽然贵为大学班花,也只能在我的中学时代屈居殿军。后来几位中学女生成了全市数一数二的会所的公关,可想而知整体的平均分有多高。我几次过年回家都想和同学述说中学旧情,但是高昂的费用打消了我这种朴素的想法。彼时我已经可耻的成熟了,不再劝她从良,只想她从了我。

事情如果就此发展,那将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可惜天不遂人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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