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掷!”
眼见一众劫匪已经进入了攻击范围之内,朱加什一声令下,泽斯顿为首的一众亲兵立刻将手中的火把高高举起,像丢飞斧和标枪一样,朝着劫匪丢了过去。
无数个火把在半空中划过一道道弧线,看样子就好像巫师在施展火球术。
在两个火把都被投出去以后,亲兵们立刻以小队为单位,四个小队两两一组分开来左右夹击,泽斯顿亲自带领一个小队跟着朱加什前进。
作为罗伯特大公的亲兵,泽斯顿还从未见到过这种打法,战争不一直是需要结成密集阵型才能取得优势吗,这样子主动分散开来是什么操作?
骑着一匹旅行马,朱加什跟在泽斯顿等人身后,绕过火把制造的火焰,并没有理会乱了阵脚的劫匪们,离开了村口,打算从侧面迂回进市中心。
泽斯顿带领的亲兵们虽然以步战为主,但并不意味着他们不会骑马,实际上,很多佣兵即便是步战,也要会骑马赶路,更不用说泽斯顿这样的亲兵需要步骑全精通才能更好地保护主子,甚至必要时还要作为预备队支援战斗。
一百枚火把被亲兵们投掷了出去,很快就在劫匪们面前升起了一道火墙,冲得太快的愣头青撞在上面,很快就被引燃了身上的粗布麻衣。
“该死的,我身上着火了!”
“救命,好烫!”
“呱,是火焰,我们快退口牙!”
前面的惨叫声顿时让后面的劫匪们慌了神,一时间纷纷停止了前进,甚至有人调头就跑。
劫匪是这样的,平民只需要老老实实地把钱交出来就好了,他们这些欺软怕硬的劫匪需要考虑的可就多了。
一见到有危险,劫匪们顿时心生退意。
火焰照亮了冲锋而来亲兵,他们以小队为单位朝着劫匪冲锋而来,很快,劫匪就可以看清亲兵身上的甲环,以及刀锋。
来不及反应,最前面的劫匪们就被砍翻在地。
“强而有力,强而有力口牙!”
当最前面出现死者以后,所有人都没有了再继续战斗下去的心思,纷纷四散开来,狼奔豕突地逃往,却不想两边都是亲兵,一边杀一边将他们往中间驱赶。
再这样下去,他们恐怕就要被包围了。
尽管劫匪们不懂这些,但还是拼命想要挤开同伙迅速逃亡,更有甚者将武器挥向了挡路的同伙。
他们有很多都是老油条了,这些人深切地知道,不需要跑过亲兵,只要跑过其他劫匪即可。
再怎么剿匪,也肯定会有漏洞让他们逃跑,只要跑过其他劫匪,就能够利用这些同伙用血肉之躯筑成路障,为自己争取时间。
在亲兵们两路夹击之下,大部分劫匪们都被挤在中间,飞快地向后压缩着溃退,期间不断有人被亲兵杀死。
不到十分钟,现场就只留下了几十具劫匪的尸体,溃兵们像是在与雪崩海啸赛跑一样,只恨父母少生两条腿,然而下一秒,一队骑手就突然出现在村中心的广场上。
“原来如此!”
看着狼狈溃逃的劫匪们,泽斯顿惊讶地点了点头。
王子殿下让他们骑马迂回,是为了最后的关键时刻包抄啊!
这样一来,起码每个人能再杀死两三个,配合后面追上来的其他四个小队的亲兵,此战应该可以杀掉八九十个劫匪,剩余逃跑的交给商队护卫,也能再抓住十几个。
这样算下来,确实可以说得上是全歼了。
想到这里,泽斯顿有些诧异地看了眼被远远地落在最后面的朱加什。
据说这位私生子从未受到过任何骑士训练,没想到竟然还能设计出如此完美的计划,难道他是个军事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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