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陈三桂,杨无端跟杨清清出了福来酒楼。

本想着四处转转,再领略领略巴郡的风土人情,长长见识,却见杨清清紧盯着一处马棚,挪不动步子。

她看了看棚里的马,又瞧了瞧自己牵着的牛,最后把目光放到杨无端身上。

霸刀寨原也是有马匹的,但他们离开衡山的时候太突然,没带上那群好兄弟。

甚是可惜。

杨无端看到杨清清眼中的怀念,感叹:“是该买几匹马了。”

“看看。”

杨清清登时咧开嘴:“有道理!”

两人走进马棚,马棚的老板立刻迎了上来,满脸堆笑:“二位客官,看上哪匹马了?我这的马那可都是一等一的好马!”

“若我瞧着不是好马,你能不能赔我钱?”杨无端斜眼看向老板,吊儿郎当地开口。

这话忒煞风景。

老板脸色一僵,随即又堆起笑容:“客官您真会开玩笑……”

“我开玩笑是收钱的。”

“……”

“我说我这人有怪癖,不喜欢好马,你信么?”

“客官说笑了,真有人会不喜欢好马?”

“有啊。”杨无端抬起头,随手拿起一根缰绳,对着脖子比划了两下,笑道,“比如,商君。”

商君卫鞅,五马分尸而死。

“……”

老板:说真的,想打人。

他怀疑这人是来砸场子的,但他没有证据。

瞅着人尴尬的脸色,杨无端心中一阵畅快,这才觉得自己学到了平国人几分精髓,骗钱的皮子下尽是土匪的风骨。

雀跃地哼了两段戏文,他避开老板,自己上前打量。

十多匹毛色不一的马儿圈在棚子里,探头的探头,撅腚的撅腚,唯有一匹特别,远远冲着杨无端打了个响鼻。

这马体型高大而匀称,宽阔的脊背坚实有力。毛色是纯正的枣红色,就像被精心打磨过的红玛瑙。

当然,最吸引杨无端的一点是,这马眼皮子上像是吊了草料,痴痴上翻,横竖不拿正眼瞧人。

不是眼睛有毛病,就是实在傲气。

有傲气的马,才得那驰骋的滋味儿。

起了兴趣,杨无端当即要看这马,结果那栅栏还没开,枣红色的马儿尾巴在身后一打,径直露了马屁股上的四方印出来。

“……”杨无端脸色登时就不好了。

马匹算贵重之物,又是脚力,若是失窃十分不便,所以买马人多会在马身上烙下印记。

而这四方大印,可是官印!

他就说这一众驽马里怎么出了这样一匹良驹,感情这是偷来的?

“你偷马卖?”

老板着急捂他嘴,梗着脖子狡辩:“生意人的事,那能叫偷么?”

叫回收!

“甚好,我也这样觉得。”杨无端嬉笑着拍着老板的肩膀,露出与老板惺惺相惜志同道合的情态,但接下来说的话却跟淬了冰渣似的。

“五十文便宜卖我,不然……哼哼,你屋里那四个武夫打不过我。”

“你瞧我这人多厚道,明明可以直接抢你的,我还给你五十文。”

“……妈的,你小子消遣我?”如山雨骤至,滚滚阴云刹那间如墨般遮严了老板整张面庞。

此刻,他已是确信无疑,眼前这人纯是来搅局捣乱的。

“来人!”他猛地往后疾退两步,大吼一声。

瞬间,四个身形如铁塔般彪壮的大汉从里屋迅猛冲出来,个个摩拳擦掌,怒目圆睁。

老板嘴角扯出一抹冷笑,死死盯着杨无端:“毛都没长齐的小子不知道斤两,就这点本事也敢在你范爷爷的地盘撒野逞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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