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少年时期,我一直都以为,我会做个不是那么贤惠但绝对顾家的好妻子,虽然活的像个混世魔王,但一定会变得居家,有自己爱的丈夫,再生几个小崽子。
但这世界,从来不是年少做的的梦许的愿那么简单,这生活的轨迹,从不会按照人的意愿去走。
我成了一个我自己都不喜欢的妻子,不顾家,不爱丈夫,更不愿生孩子。
楚暮秋却不肯放我走。他宁可头破血流也要和我同归于尽。而他并不爱我。
他是个扼杀者,一个屠杀人梦想的刽子手。
第二天是个艳阳天,这种天气太适合出门了。翻了翻通讯录,果断的打给我的二号联系人。
接通的一瞬间我就明智的把电话压到枕头底下。五分钟后拿出来,凌美人正好骂完最后一个字。唔,好像是“不要脸”?好吧,她是大爷,随她。
“你又想干什么?离婚?”每天能将自己的愿望都说一遍的人,前途不可小觑。
“嗯,我祝你梦想成真。”先让她高兴一下,毕竟有求于她:“走啊,我们去爬山啊,你先别骂人,今天天气这么好,不出门真的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哦,对对对,我没有良心,可是你有啊!哎呀拜托……”
“哼,你少来了,有事了就记起我来了。别以为我不知道。”凌春明显心情好了很多,她本来也没什么事,而且我和她出门基本都不会去购物逛街,更偏向于野外活动。我没有钱,她又看不上我的品味。
我们去的是近郊的一处小山林。说不上名字,也没什么奇特古老的建筑,但这山林在四季交叉点的时节格外美丽,不知名的灌木从来都没有只变换一种色系。一层一层的颜色像梵高笔下堆砌出的油彩,绚丽夺目。我挑的这个时间,刚好夏末秋初,是山林一朵小花都美的挑不出毛病的时节。也无怪乎凌大美人肯赏脸。
我没有驾照,她的车又太显眼,只能打车过去。司机看来是最近经常载去那边的乘客,谈资颇多,一路上喋喋不休。我喜欢这种对生活充满热爱的人,这种人无论做什么职业,他们的眼睛里都是有光的,这光让人感到幸福。
凌春懒懒的躺在后座上,妆容精致,普通的白衬衣在她身上都像晚礼服一样光彩夺目。我一直怀疑她讨厌我却愿意和我在一起的目的,是缺一个适当的陪衬品,毕竟这个年头,如我一般心甘情愿蓬头垢面的燃烧自己成全别人的绿叶,很是难找。
下车后我们走的最喜欢的一条小路。这条路人很少,路边花开的最多,心情再不好的人都会喜欢这里。凌春鄙视我的品味,唯独觉得我挑地方的眼光还算有救。
这是我曾经的秘密花园,是我整个青春。但我愿意和她分享。
人也是很奇怪的生物。最软弱的反而愿意让不相干的人去看见。真正疼痛的事情是宁可要一个冷漠的眼神,也不肯接受所谓关切在意和怜悯。已经足够不幸,不能让自己更加悲惨。
凌春知道这一切。但她似乎又什么都不知道。她从来不会问我,也不会同情我。我喜欢她这一点。
但我不曾想过,我还能遇见顾茗晨。
虽然这秘密花园,原本是属于我们两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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