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某一部书现世后如果出现了洛阳纸贵、“注家蜂起”的现象,那一定意味着这是一部好书,一部经典,这部书要红,要火。而一部书若是出现很长时间都没有这种轰动效应,冷冷清清,无人问津,门前安冷落鞍马稀,评论家故意绕着走,那这部书就挺惨。然而最惨的,不是它的惨遭下架,销声匿迹,从此湮没无闻,而是它一直在人们的视野中,却被敬而远之,人们既不消灭,也不评论,就这么让它尴尬着。荀子就是一部这样的书,它的经历与其它儒家经典的遭遇又有不同。这倒是什么仇什么恨呢?这部书到底是一部怎样的书?它能否迎来自己的翻身之日呢?
荀子的作者是战国末期赵国人荀子。荀子,名况,是儒家学派的最后一位圣人,被称为“后圣”。应该说,从论语到孟子再到荀子,儒家学派的学说已经从理想照进现实,具备了极强的可操作性,成为后世封建统治的完备的指导思想。这或许是孔孟两位圣人多次碰壁换来的血的教训和宝贵经验结成的硕果,荀子功莫大焉,应该享尽荣耀。但是恰恰相反,两千年来,人们对这位“后圣”毫无尊敬可言,甚至于群起而攻之,且代不乏人。至于他的著作荀子,注家都以为它作注为耻。两千年来,历朝历代祭祀孔孟,被尊为圣人亚圣,对后圣却讳莫如深。但有趣的是,后世各朝各代的施政思路都是依照荀子为它们划定的路线:儒法并用,外儒内法。
与孔子提倡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孟子提出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相反的是,陈胜在大泽乡起义时喊出的那句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陈胜吴广起义虽然失败了,甚至他自己称王后也早把这句话抛之脑后,但他这句话却永远响彻历史的天空,成为农民起义的重要思想武器。是的,说什么也改变不了阶级压迫的本质,哪里有压迫,哪里就会有反抗。谁也不甘心永远居于社会下层,人都想往高处走。所以,孔孟的学说虽然主张仁,主张仁政,但也掩盖不了其阶级压迫的本质,也注定会遭到反抗,因此不可能变为现实。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必须靠暴力机器,这是不可或缺的。而到了荀子这里,这一点总算补全了。他从人性本恶的性恶论出发,主张通过化性起伪即后天的教育改变其恶,最后达到“途之人可以为禹”的结果。
在国家治理上,荀子非常看重“礼”。荀子认为礼从区分与调节不同人的利欲关系中产生。在治礼的过程中,不能只顾及人的欲望,而要让物与欲两者相持而长,在物质的增长和欲望的增长之间保持平衡。荀子系统地阐述了礼的概念,高度评价了礼的作用。他把礼看成是“人道之极”、“道德之极”,认为“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荀子修身。他说:一个国家如果没有礼,就不能治理,“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荀子王霸,礼对于国家就好象是衡量轻重所用的秤陀,木工划线取直所用的绳墨,划方划画所用的圆规和矩尺。
在荀子看来,人的天然本性是追求利欲的,而礼的作用则在对人的利欲的无限追求作出限制,二者之间不免有冲突。为了确保公共秩序的正常运转,礼的遵循不免要诉诸于一种强制性。由此,礼转为法。因此,荀子常有“礼法之枢要”“礼法之大分”的提法,而以礼法并称。在荀子那里,礼是介于义和法之间的一个范畴。在义礼并称时,礼多是指道德。在礼和法并称时,礼多指制度。荀子说礼是法之大分时,既是指礼为立法的原则,又是指礼作为原则的道德立场。法的制定和形式不纯属利益分配的问题,还有一个道义问题法的一律化打破了贵族和平民的界限,使一切人平等。但是礼的持守却仍然使得有学养的人们不至于沉落。荀子可以说是顾及到现实的利欲追求和必要性而又坚持道德理想,力求在二者之间保持平衡的思想家。
对礼法、王霸之争,荀子提出了“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的命题。其含义两点:1礼法并举、王霸统一。他认为“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成相“礼以定伦”,法能“定分”,二者可以相互为用。只是法的特点表现为通过赏罚来维护等级秩序。2礼高于法,礼为法之大本。只讲法治,不讲礼治,百姓只是畏惧刑罚,一有机会仍会作乱。他把“法治”成为“暴察之威”,“礼治”称作“道德之威”。法治至其极也不过为“霸”,而不能成“王”。如果以礼义为本,则法治就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了:“故礼及身而行修,义及国而政明,能以礼挟而贵名白,天下愿,会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致士。荀子以为,礼义是立法的精神,如果人们爱好礼义,其行为就会自然合法,甚至不用刑罚,百姓也能自然为善。总之,荀子的礼法兼施、王霸统一,是对对礼法、王霸之争的总结,开创了汉代儒法合流、未爆杂用的先河。
按说,这种学说是很符合实际的,大家看了都会点头,觉得非常有道理,荀子不至于因此遭受怨尤。关键是他的两个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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