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港,江潮区,罗瑞尔家。

一名英气的冒险家在一面全身镜前仔细打扮。

他有着明显的颧骨,方正似刀削的脸颊,狼一样健壮的体魄。但这都不是他最迷人的地方,似乎那一双如同被映照着金色余辉的,湖泊似光亮的眼眸,才是他的灵魂所在。

这不是黄耀之国东方港的黄种人。他是一个旅行者,一个晒黄的白人,名为丹尼尔?丹佛斯。

“丹佛斯,你觉得我今天这身如何?”

丹佛斯背对着罗瑞尔,看着镜中的自己回答道:“非常完美,罗瑞尔女士。

罗瑞尔“和善地”一笑:“看在你这么敷衍的份上,我昨天是不是不应该留你睡沙发?”

丹佛斯忽然回头,仔细打量起罗瑞尔,宛如在看久别的恋人。罗瑞尔穿着向来成熟开放,黑色蕾丝夹克,黑色纱裙,蕾丝花发卡,和她的标配8厘米的高跟。

丹佛斯用念诗的口吻说:“我对我的怠慢深感抱歉,黑夜之中的女神”

罗瑞尔和善地笑着,沉默了数秒。“我们可以出发了。”

依靠黄耀之国发达方便的出租系统,两人很快到达了与宋冰女士约定的地点——林语饭店。

丹佛斯与罗瑞尔一同在预定的桌前等待。这是一家因装修,氛围,食材而远近闻名的餐馆。餐桌皆为木制,不同餐桌间由书架,植被,藤蔓分隔。

很快,一名身着白底蓝花旗袍的女子与一名穿着皮带束腰的米驼色圆花领风衣的少女便领着几个身着黑色西装的保镖来到了这里。丹佛斯与罗瑞尔即起身欢迎。

女子扇子向后一点,示意保镖离开,来到两人面前:“久等了~,丹佛斯先生、罗瑞尔女士。”她直使用了皇家克伦语。

“很荣幸见到你,宋冰女士。这位是?”丹佛斯不认识身着风衣的少女。

“哦,她是我的女儿,福乐蕾?凌寒?班都林?宋。你可以叫她奈吉。”

“嗨,奈吉!”

“很荣幸见到你,丹佛斯先生。”少女礼貌地回答。

宋冰女士身材极好,面容柔和红润无可挑剔,笑容无懈可击,哪怕步入中年,也是很多年起妇女不能比拟的,毕竟美丽是难以从懂得美丽的人身上流逝的。

少女福乐蕾则阴郁而华美,一双深紫色的眼眸如同有暗流涌动(注一),咬肌后的大酒窝隐约可见,脸上很多部位,如侧脸,眼框,下嘴唇与下巴之间都分布在阴影之中,使人看不清她的全貌。即便如此,他那华美的气质也让丹佛斯称赞不已。

身高一米七七,和我一样高,看这发育……应该有18岁了。毕竟宋女士也快40岁了。反正黄耀人喜欢问家常嘛,我就问一下……。

“奈吉,你可有18岁了?”

福乐蕾轻轻侧头,礼貌地微笑着回答:“其实,我今年14岁。”

14岁,一米七七!和我一样高?

他下意识地与福乐蕾对视了一眼。

在那一刻,他忽然觉得这个少女背后有天大的秘密。

那种感觉就像是当年拍摄节目《驻扎荒野》时过夜的感受。

丹佛斯始终不敢再多看福乐蕾一眼,莫名地害怕这天仙般的少女,只小心翼翼地与宋冰女士和罗瑞尔交谈。每吃一口饭,都嘬一口红酒以防噎死自己。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

关于什么探险队的武器啊,队伍组成啊,丹佛斯愣是一个字都没有听下去。仿佛自己对面的少女要变成个触手怪把自己生吞。

不知不觉间,丹佛斯发现自己因为没有专心听谈话,已经吃下了很多食物,喝下了很多红酒。

“丹佛斯先生~”

毫无预兆地,福乐蕾突然对着丹佛斯打了个招呼。丹佛斯不假思索猛然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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