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老祖宗的意思,江府一直未分家,叔父妯娌皆住同一屋檐下。只是父辈里,大老爷江远乃朝廷正四品官,夫人也是正经八百的官家嫡小姐,全府的收支几乎全指长房。

江辞身为长房小姐,向来是最吃香的,可谓唤风得风,唤雨得雨,活生生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随性千金。

江桐则名满扬州,不仅气质美如兰,还才华馥比仙,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外人称她为扬州第一才女,男子争相求娶,女子争相效仿。

“二婶想的周全,安安谢过二婶。”起身,江辞就着春宁的手披上绯色外袍,继续手里摆弄着挑中的宫花。

安安是她的乳名,只有在亲近的人或长辈面前才如此称呼。

江桐悄无声息地打量着屋子里的好物件,看到那件外袍,眼珠好似黏在上面,怎样都不舍得挪开,可还是收敛了神色,变回那副端庄温婉的模样。

“妹妹这件袍子真是漂亮,是时下最流行的花色吧。”她缓缓开口,轻笑两声。

江辞怎看不出她心里藏了什么心思,冲她露出个明澈的笑容:“姐姐聪慧,的确是爹爹托人从京里带回来的。”

“那这宫花…”江桐伸手指着那一团小而精致的桃花簪。

“姐姐喜欢?那便拿去吧。”江辞不以为然,熟门熟路的说。

未想江桐竟收回手,叹气摇头,皱皱眉,“妹妹自有书香宝气,桃花太艳丽了些,终是配不上妹妹的清贵。”

说完又忍不住,暗瞥了眼那花簪。

若不是桃花的,纯看这质地,她早就讨来自己戴着去了。

她素来爱清雅,常爱戴梅花,兰花类,脱俗而有风骨,桃花这般风流之物伤风败俗,有辱斯文。

桃花断然是不能与才女二字相提并论的。

“姐姐有雅兴,可我这个人很庸俗的,偏爱这些艳丽的。”江辞懒得与她争辩,轻飘飘回了句话,径直走向梳妆台,轻柔细致的把宫花戴在发髻上。

嘴上说着太艳,实则眼珠子都快要瞪掉了。若是让旁人瞧见她们平日崇敬的才女,露出这些姿态,不知又是何等有趣的景色。

想要却不敢外露,煞费苦心的藏着掖着,只为了那一个空头名号。

墨色的头发半数被挽起,簪上一支桃花簪,小姑娘藕粉色衬得本就白皙皮肤更加白嫩娇美,睫毛如蝶翼般微微轻颤,即便未施粉黛,只是站在那儿,就有明珠生辉的光华。

在外看来,整个扬州最风光的女子,或许就是这个连及笄都要再过两年的小姑娘。

江辞小时候就与其他孩子不同,开窍较别人更迟一些。别的稚子断了母乳,她却要晚上一年,别家孩子正嬉笑争食,她却才开始学步,待他人都学习诗词歌赋了,她却还是爱哭的小丫头。

大老爷膝下仅有这一个孩子,对此头疼不已。看着粉雕玉琢的小小姐,只能当宝珠般的养着,江辞受到的宠爱自然比其他孩子更多。

尤其江家本就是响当当的朱门绣户,最不缺的就是金银珠宝,长久娇宠下来,江辞随性极了,不入族学,不学织绣,荒唐极了。

外人面上恭恭敬敬,内里都说江家三姑娘有脑疾,不识点墨,朽木脑袋,为人奢侈无度。

江桐看着她那副娇气样儿,双手绞着帕子,心里气得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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