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的,论武学和修道天赋,你们甩我几条街,但要拼家境和师承,我可从未怕过。
秦厌左腿中了一枪,不吃力了,只能费力用右腿拄着地,这会定神一看那道士手中宝剑,心中也是一颤。
那宝剑,剑身长约二尺五寸,剑柄还有一尺多长,剑身刻着斗星星相,寒光泠泠。
秦厌自问在江湖飘荡多年,各式各样的宝剑名刀他也见过不少,但这柄剑,也算得上其中最为特殊的了。
世俗刀剑多数锋芒无匹,江湖厮杀多用刀,刀啊,实用性强,物美价廉,无论是防身护卫,还是捉对厮杀,亦或是斩首越货,刀往往有着先天的优势。
刀法大多大开大合,讲究是稳扎稳打,可攻可防,如果说用人来形容它,就像是训练有素的军人,朴素,却十分致命,并且十分常见。
可剑就不同了,乡下铁匠铸剑,会锻剑的,若是无名小卒想要求上一柄,多是给钱也不打的,非得是名声在外之人,想要讨一口剑,这才开炉。
剑的实用性是不如刀的,但擅使刀者,江湖上比比皆是,以擅剑出名者,却鲜有耳闻,随身佩剑,本就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再说这剑吧,剑法也很少有大开大合的,用刀者,可劈,可砍,可削,可挡,但是事实上并不那么灵活,而剑招出名的,多是挑,刺,观赏性极强,又专攻要害,是十分上乘的兵器。
因而剑也常被称为兵器之首,万兵之王,作为礼器,祭器或法器出现的频率也是颇高的。
那么这柄剑有何不同呢?
这柄剑几乎没有任何磨损,也感觉不到什么血气或煞气,给人的感觉甚至并不致命,让人有种感觉:这不是一件兵器,严格来讲,这是一件艺术品,一柄法器。
江湖中人捉对厮杀之时,你掏出一柄法器,就像是斗地主的时候你摸出一颗骰子一样,若是无法改变规则,那就起不了一点作用,可如果直接改变规则成比大小,那没有骰子的人可不就直接出局了。
捉对厮杀,向来是肉身强悍者要占优势,通常也更胜一筹,而武夫和妖族恰恰又都是肉身强悍的类型。
道士手中剑显然属于后者,剑刻七星,是历代龙虎山天师享有的待遇,也就是说,这小子如今攥在手里的,是天师法剑。
不好意思,我的牌实在太小,只好把桌子推翻我们比大小了。
常青如今自然是有恃无恐了,
说来师父他老人家也真是想的周全,若是没有天师法剑撑腰,他现在还真就没啥办法了。
亏得临下山之前师父特地来山门口送他,又特意顶住这剑对于龙虎山的重要程度,若是没了剑,龙虎山就失去了压制很多邪道妖魔的能力,很多问题处理起来相当棘手。
换句话来说就是财不外露,保命用的,如今正是时候。
速战速决,当前的情况再拖不起了。
光是把剑从自己体内请出,就耗费了大量的灵气,之后每出一招,灵气也会愈发稀少。
不多说甚废话,握紧手中法剑,他一个闪身,剑刃已经从狐妖胸口狠狠劈下。
狐妖躲闪不及,被一剑狠狠劈中,向后倒飞而去。
光头佬忍着小腿剧痛,啐到:
“天师法剑,这下踢了铁板咯。”
这就准备脚底抹油,开什么玩笑,活的好好的,谁愿意突然间不明不白的死啊。
可是刚跑没几步,突然间却摔了个狗啃泥,蜷缩在地上捂着心口。
原来那狐妖并没被伤到要害,此刻正狠狠瞪着他,是誓言咒起效了。
只是只过了短短几息,心口不再疼痛,光头佬捏了把汗,又重新爬起来朝着常青奔去。
此刻刚刚凭借澎湃妖力踉跄起身的狐妖,大脑飞速运转。
龙虎山天师法剑,光听名字就知道对自己这等妖物有着先天性的压制,就好像鸡吃蜈蚣,狐狸吃鸡一样,除非自己妖力强大到可以无视这柄剑的威压,否则被斩去头颅,也只是时间问题。
如今需要用出全力,才能勉强承受住那剑对自己先天性的压制,堪堪地能够站立,刚刚受那一剑,本就不好受了。
山穷水尽,黔驴技穷。
狐妖身上散发的黑紫色妖力慢慢溃散,她举起双手,不再动弹,示意有话要说。
常青则警惕着,依然将法剑握在手中。
光头佬也停住一瘸一拐的步伐,一屁股坐在地上。
“小道爷,奴家服啦。”
魔头恢复了邻家妇女的妩媚做派,不再狰狞,倒显得可怜兮兮,道士则仍然全神贯注地警惕。
“小道爷既是天师近前弟子,恐怕都是讲道理的,不会真把庆儿杀了,奴家就给自己和光头佬的人头奉上,换我儿一条活路,可好?”
道士微微摇头:
“我信不过你们,先把玄劫交出来。”
狐妖朝那光头佬努了努嘴。
道士便喊到:
“丢过来吧,我放你们走。”
光头佬几乎想都没想,就从怀中把那令牌拿出来丢了出去。
道士压根就没去接,调动全身灵力,一剑劈出,把那令牌劈成了两半。
没什么理由,也不需要,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毁掉一件灵宝,总比死几万人划算的多。
见那宝物从空中坠落,沦为凡物,此间事了,道士回过头对狐妖说:
“无论如何不能放你活,你对那光头佬施了咒吧?解开吧,他身上有些功德,不能任他死在这,我要带他回龙虎山。”
“通融一下吧?夫人?”
狐妖嘴角挂着释怀的笑:
“素闻龙虎山的仙师都是菩萨心肠,做事最是讲规矩的,还望仙师信守承诺,好生照顾我家庆儿。”
道士点点头:
“当然的。”
她又施了那解咒术,随后好像被抽干了全部气力,瘫坐在地上,喃喃着:
“庆儿,别怪娘,好生活着,往后的路,娘不能陪你走了,全靠你自己了。”
道士提起法剑来,就要手起剑落,结束这场闹剧,一个孩子却横过身撑开双臂挡在了狐妖身前。
是赵观江。
“你不是会那么多法术么?废了她的法力,放他们一条活路吧。”
孩子费力的仰起头来,双眼紧盯着道士的脸,希望得到肯定的答复。
道士有些动容,但仍是摇了摇头。
赵观江咬紧了牙,并不让开。
道士只好沉声道:
“此间因果当下来不及跟你解释,信我的话就先让开。”
赵观江并不是那种愣头青,见道士执意如此,也就识趣的让开。
随即道士轻唤:
“雷枭。”
嗡!
手中法剑似乎得到感应,蝉鸣着,道士剑尖指头做引雷状,心里则默念着唤雷法咒。
狐妖似乎哭干了眼泪,知晓自己大限已至,最后的时刻,她望向倒在地上的小胖子袁庆,眼中流露出来自母亲的慈爱。
今生欠你,无法再还,若有来世,我们再做母子。
嘶啦!
一道天雷撕破天空,直击在那法剑上,但雷光并未炸开,而是附在那剑身之上。
龙虎山天师法剑,名为雷枭。
第三十七任天师张允民,最擅雷法,剑术,这柄剑从年轻时就跟着他游离四方,斩妖除魔,绝非凡物。
剑中养着真灵,它往后也会庇佑天师的其他弟子,逐渐成长为能够独当一面的真人地仙,乃至真正的神仙。
剑光闪烁,如龙游水,一颗人头滚落在地。
若是雷枭不附着天雷,道士常青没把握能够一剑就将狐妖杀死,所以他宁可多耗费一半的法力,也要唤来天雷,这是龙虎山道士给予一位母亲的最后仁慈。
魔教大坛主,狐妖宁冰儿,永宁县县令夫人陈澄,得偿所愿,身死道消。
那雷枭剑甚至没沾上一丝血迹。
道士将剑垂下,抖了抖,那法宝竟是凭空消失,不见了踪影,而他法力几尽枯竭,也瘫坐在地上,嘴角带着苦笑。
赵观江此时终于感觉到了脱力和浑身酸痛,少年径直躺在地上,昏了过去。
也就在此时,异变横生,不远处,几个人影从草丛里跳出,飞速接近。
而地上断成两节的令牌,爆发出阵阵黑光,陡然之间重新组合在一起。
谁也没发现,不远处坐在地上的光头佬,突然喷出一口鲜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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